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489384
大小:9.17 MB
页数:51页
时间:2019-05-24
《民法概要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民法概要」講義指導老師:徐筱菁(hsu.cc@tea.ntptc.edu.tw)學號:姓名:學期:51本講義的使用方式u講義將由同學自己、依照自己的興趣、喜好、關心的問題來完成。老師僅為協助者。u這份講義是同學個人化的課本,您應該先設想好,我的課本應該有什麼樣的風格與編排,如何進行,才能有利於吸收知識,又能增進學習興趣。u製作講義前,請先找出民法全部條文,附在講義後面,需是最新修訂後的版本。也可以購買小型六法書。u同學預備工作面的資料,任何形式的手寫、繪圖、剪貼…都歡迎,但是沒有必要抄襲別人的想法。所有資料
2、的都必須註記資料來源,格式見下。u使用單張紙,讓每一個單元都獨立存在,可以隨時添加資料。u希望您能從製作講義,以及上課的互動中,了解學習的意義:學習是個人的、主動的、開放的。所以,我們的期末評量方式包括兩部分,老師會給告訴您一些建議,而分數的計算則如本講義最後一頁。u資料來源登錄格式:書籍作者(出版年份):書名,版數,出版地:出版單位。例:薛化元(1997):教師地位與權利義務,初版,台北市:業強。專書論文作者(出版年份):篇名,收錄於:專書名,版數,出版地:出版單位,頁碼(起始到終止)。例:許志雄(2000
3、):憲法與憲法學,收錄於:現代憲法論,二版,台北市:元照,頁1-12。期刊論文作者(出版年份):篇名,期刊名,卷期數,出版日期,頁碼(起始到終止)。例:周志宏(1997):析論我國學生懲戒制度之法律問題,現代學術研究,第8期,民86年9月,頁147-201。網路資料作者,標題,網頁名稱(網址),進入時間。例:葉雪鵬,正當防衛不負賠償責任,法務部(http://www.moj.gov.tw/f5_2_detail.asp?num=4),90/08/22。51【生活與法律的關係】準備頁:請找找資料回答:民法是什麼
4、?51生活與法律的關係;法律思維1.問題生活為什麼需要法律來規範?法律如何分析解釋人類的行為?2.案例基本案例:甲於穿越馬路時,遭乙所駕駛之貨車撞及,經送醫急救後治癒。甲向乙要求賠償醫療、精神慰撫、工作損失等費用。3.說明(1)生活與法律的關係—團體生活與規範—倫理道德與法律的區別—公共權力介入個人生活的協助與侵害(2)法律思維—人治與法治社會的區別及優缺點—法律存在的價值:公平正義(個人)/維持秩序(團體)爭議範例:砂石車車禍賠償問題衝突與協調è個人與團體利益間的平衡—如何制定法律?如何執行法律?英美法/大
5、陸法高度抽象規範;具體歸納與解釋基本範例è民法第184條以下—應用:確定訴求內容確定訴求所生法律關係的性質找出相關法條並解釋法條法官適用法律須兼顧個人與團體利益間的平衡(3)總結—團體生活需要規範—法治才可維持社會秩序與公平正義—理解抽象規範與解釋具體事例的能力—希望法律課程能增進同學抽象思考能力51【法律思維】課後練習:找兩則私人間的法律糾紛案例。最好是自己的經驗。51民法與私人自治原則1.問題民法在規定那些事項?如何規定?何謂私人自治原則?在民法上有何地位?2.案例基本案例:甲於穿越馬路時,遭乙所駕駛之貨
6、車撞及,經送醫急救後治癒。甲向乙要求賠償醫療、精神慰藉、工作損失等費用。3.說明(1)權利義務的意義(2)私人自治原則(3)民法的結構(4)總結—私領域與公領域間利益的互動、衝突、平衡是所有社會科學的重要議題—權利義務關係為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51【民法與私人自治原則】課後練習:試著找出與上一次練習中案例相關的民法條文。51自然人與法人1.問題民法如何定義自然人與法人?2.案例基本案例:甲於穿越馬路時,遭乙所駕駛之貨車撞及,經送醫急救後治癒。甲向乙要求賠償醫療、精神慰藉、工作損失等費用。相關案例一:上例中,乙僅
7、16歲。相關案例二:上例中,乙為丙貨運公司所僱用之司機。3.說明(1)權利主體(2)自然人之行為法律效力完全行為能力人原則意思表示有效例外在無意識、精神錯亂中所為者,無效(§75)無行為能力人意思表示無效(§75),由法定代理人為之(§76)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若已於事前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得為或接受意思表示(§77)未事先同意之行為:1.單獨行為無效(§78)2.契約若事後同意,則溯及生效(§77II)例外若有以下情況,可獨立為法律行為:1.純獲法律上利益者(§77II)2.日常生活所必須者(§77II)3
8、.使用詐術者(§83)4.法定代理人允許處分財產之處分行為(§84)5.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營業者(§85I)6.使用郵政或電信服務之行為(郵政§35;電信§8)(3)法人的能力權利能力始期設立登記時取得(§30)終期於解散後清算終結時(§40II)權利限制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30)依法令,如公司§16公司不得為保證人行為能力有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27II)侵權行為有(§28)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