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构建科学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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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也谈构建科学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  一、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的必要性  法官的职业化特征要求对其工作业绩作科学的专业化评判。当前,各级法院都在积极探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如何与法官业绩考评有机衔接,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这种做法体现了对法官职业化形成的尊重和追求。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构筑的是一种数据式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所追求评判标准的客观化和数字化,与审判活动所具有的主观性、智力性特征难以完美兼容,仅凭数据式指标体系难以真实比对和衡量法官业绩。不少同志已经指出,仅凭现有审判质量统一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对法官

2、业绩进行考核,行政化色彩太浓,难以切合法官职业业绩的特征,不符合审判规律,难以对法官业绩的质态作充分合理的评价。因此,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官业绩的司法化管理已经成为客观上的现实需要,我们完全可以在现行指标体系基础上进行司法化管理的改造,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因而对法官审判业绩进行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7号文件中的指标,必须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化管理评价体系。  二、司法化法官业绩考核体系的主要内容7  建立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其实是一种法院的一项管理活动。从管理学的观点看,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也是一个人们相互协作的系统,即各类人员有效的相互合作

3、、统一行动,从而实现国家赋予的审判职能。“世界上既不存在无目标的管理,也不可能实现无管理的目标。”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就是要切合法院司法活动的规律予以着眼构建,即谓司法化的业绩考核体系。所谓司法化业绩考核体系,在我们看来,实质上就是一个包括主要质效指标数据在内的综合性的评价体系。笔者通过对基层某县法院一线法官的调查分析,法官们普遍认为下列内容应成为基层法官考核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数据。  包括结收案比、平均审执限、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但法院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应按不同审判业务部

4、门和不同性质审判的差异分别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数据,如刑庭就不宜将调解率列入考核指标。  (二)办案数量。  这几乎是数据式指标体系出台前考核法官业绩的唯一依据,是“以案定补”的依据,亦是法官晋升的重要条件。尽管在过去考核中,适用这一指标出现了种种非议,但法官们还是普遍认为办案数量毕竟体现了法官的工作量,并且办案达到一定数量后,在同样的业务庭内案件难易的概率基本是相同的,故这一指标仍应作为考核标准。  (三)案件质量评查结果。  由案件质量定期抽查结果和发改案件重点评查二项内容构成。  (四)法官审判业务能力。7  也就是四项能力的考核。包括:1、法律适

5、用能力,包括办案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能力(即评定优秀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等。2、庭审(听证)能力。对法官庭审能力的考核项目可分为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和职业形象四个方面,并应细化考核标准,确定其相应分值。3、撰写裁判文书能力。对随机抽查中评定的优秀和不合格法律文书,应当分别予以加减分。4、法官调研能力。这是法官更高层次能力的体现,要求法官将审判实务和审判经验升华到理论的高度。这项能力是每个法官必须具备的,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培养学习型、专家型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引导广大法官深入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增强司法能力和提高司法水平的有效

6、途径。  (五)法官遵纪守法情况,也就是履行职业道德情况。  当然,各地法院根据自身情况还可以加入适量可操作性的内容。将上述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后,既基本符合国际通行标准,也与我国法院和法官的现实状况基本相适应。  三、构建科学的考核方法  一个考核体系如果没有可操作性,即便其十分符合理想中的公正、公平、合理的最佳要求,其效果实质也等同于零。为了保证可操作性,我们认为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应当附合“简约易行、拉开档次、提升能力、奖惩分明”的要求。  (一)简约易行。7  目前,不少法院在质效指标基础上建设了法官业绩考核办法。这些考核办法呈现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考

7、核内容基本围绕数据式指标体系内的指标进行,内容简单,考核办法的条文较少。正如前文分析的,由于数据式指标体系本身存在一定缺陷,仅以其指标对法官业绩进行考核显然不够妥当。第二种情况是考核内容繁多,考核办法的条文上百条,考核小项达数百个,甚至连参与当地政府职权工作(如行政拆迁)、出席院庭会议、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献血)等情况都列入了审判业绩的考核。从被考核的法官而言,太长的考核办法法官们根本无法适应,甚至难以了解其基本精神。一个“演员”如果不了解基本“剧情”,又怎么能达到最佳的表现效果呢?  从法院管理层的角度而言,过滥过细的考核办法,再加上要坚持年终考核与

8、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如果逐条落实,那么一个法院的人员只能这样分配,即三分之一的人员从事审、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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