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z_0726_出口退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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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退(免)税专题——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篇前言:为了增强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在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主要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退(免)税的其他专项规定等。在本专题中,我们总结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中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例、图示进行解析,供大家参考。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退(免)税其他专项规定的相关内容将在其他专题中推出。目录: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介绍3(一)什么是“免、抵、退税”?3(二)免、抵、退税办法的适用范围:3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32

2、、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43、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货物54、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6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7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公式7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账务处理8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理12(一)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基本程序12流程图13(二)退(免)税认定办理:131、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142、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14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图)15(三)申报管理161、申报期限:162、申报程序:163、申报资料:16(四)不予退(免)税的情况:181、不得申报办理退(免)税的18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3、逾期未申报的183、未按规定收齐单证的19(五)代理出口货物的介绍及办理情况:191、代理出口货物的介绍192、代理出口货物办理退(免)税的要求193、委托方退(免)税申报资料20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单证备案211、生产企业出口需备案的单证:212、单证备案方式(两种):233、单证备案要求23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违反规定的处理231、生产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款的23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违反单证备案规定的24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违反相关帐簿、凭证、资料管理要求的24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介绍(一)什么是“免、抵、退税”?“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

4、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办法的适用范围: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含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上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

5、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二、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按照财税[2002]7号和国税发[2002]11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

6、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准后办理免、抵、退税。生产企业不如实申报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2、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1)用于维修本企

7、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3、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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