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180062
大小:72.5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21
《《-文藻外語學院教學卓越計畫網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藻外語學院教學卓越計畫經費使用注意事項一、預算編列(一)依教育部獎勵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要點第九點經費使用原則、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教學卓越計畫目標與各單位重點發展計畫,擬訂工作計畫、進度及預算計畫,經校內會議審議後,檢附相關文件報部核定。(二)會計科目: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以7.5:2.5之比例編列)1.經費項目應按工作計畫或指定用途支用編列,原則上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經資門經費之比例為7.5:2.5。2.編列相關預算,含「人事費(含彈性薪資,上限為補助經費之經常門之30%)」、「業務費」、「雜支(上限為業務
2、費6%)」三大會計科目。3.彈性薪資,上限為補助經費之經常門之10%。(三)預算項目與預算數量、單價、金額:依每一項單元執行計畫之活動項目估算所需之預算項目。每一活動項目請書名執行期間(100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止)。1.不得編列之經費項目(1)新建校舍建築、與教學無關之設備經費。(2)新聘編制內師資、行政管理費(因辦理計畫所支付之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費屬之)、內部場地使用費。(3)本校人員之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人費、諮詢費、加班費。(4)對學生之獎助金(包括學校給予學生之各項公費
3、、獎助學金)。2.國外旅費及招收國外學生經費之編列為學校自籌款。3.預算請確實編列,避免高估影響執行率,或者低估以致經費不足執行困難。(四)各經費項目之編列基準1.人事費專任助理:教學卓越專任助理支給標準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標準,編列專任人員薪資、勞健保費。A.專任人員薪資請根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依專任人員學歷、年資編列。B.勞健保費:請根據專任助理雇主應負擔勞保及健保費用參考表 ,依專任人員學歷、年資編列。C.勞工退休金應編列於業務費科目。2.業務費與雜支:項目與基準請確實依據教
4、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含出席費、稿費、講座鐘點費、裁判費、主持費、引言費、諮詢費、輔導費、指導費、工作費、工讀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國內差旅費、短程車資、膳宿費、保險費、場地使用費、勞退金與雜支等。經常詢問事項摘錄如下,(1)客座教授:國外聘請客座教授,請根據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編列按日或按月薪酬(含生活費),交通費與保險費亦應編列於業務費科目。國內聘請客座教授請依本校人事室規定編列預算。(2)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及課業小老師實際授課者,其他行政協助,如製作教材者,每小時工作費
5、以95元計。(3)出席費,核銷時應檢附會議簽到紀錄。此外,諮詢費、輔導費、指導費得比照出席費編列。(4)出席費與審查費不得重複支領。(5)講座鐘點費,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其實際擔任授課人員發給之鐘點費屬之。正式課程之鐘點費,得以授課教師職級支領(例如,講師鐘點費每小時575元)。(6)裁判費,支用於運動競賽。(7)臨時工作人員與工讀生得支領工作費與工讀費,每小時以95元或每日以760元計(固定標準,不得刪減)。(8)資料蒐集費,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須之參考圖書資料或資料檢索屬之。以分項計畫計算,每一分項計畫上
6、限3萬元。(9)膳費:膳費內應含3餐及茶點等,不得額外編列茶水飲料等費用。(10)出國費用,學生每人1萬元為上限,應以機票等單據核銷。所有國外差旅費用應為本校配合款支應。(11)國內差旅費之短程車資上限250元。(12)使用本校場地不得編列場地使用費。(13)學務處統籌預算應與教育部補助之學務工作經費項目區隔。(14)雜支項目已包含一般性辦公事務費用。如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誤餐費(每人上限為80元)等,不得再於「業務費」項目中編列前揭費用。(15)資訊周邊用品如為金額1萬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下之
7、非消耗品(例如隨身碟、隨身硬碟…),但為教學之特殊需求者,應具體說明與教學相關性,惟學校應建立校內管控機制,避免浪費。(16)出題、閱卷費,於本職外協助出題、閱卷,本校教師得支領之,由學校配合款項支領相關費用,須訂定支給規定或標準,俾有所依據。(17)編制內教師可編列除本俸,學術加給、主管加給以外之競爭性獎勵經費,但學校須訂定相關規定辦法,以供查核。(18)編列鼓勵教師開發教材之經費,須明訂相關獎勵辦法,以供查核。(19)學生獎勵品得由補助款經費編列,學生獎勵金得以學校配合款編列,須明訂相關規定辦法,以供查核。(20)交換學生
8、、雙聯學制學生出國讀書期間學分費可由教育部補助款編列。(21)邀請藝文團體演出支付演出費須符合:為正式課程,有學生學習成果評量。一、經費申請、核銷與流用(一)經費使用原則:依原計畫與預算申請支用,事前申請,事後核銷。1.事前申請:計畫實施前,需於一個月前提報活動計畫書;單項業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