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PPT课件

《排污申报》PPT课件

ID:37025630

大小:3.60 MB

页数:52页

时间:2019-05-10

《排污申报》PPT课件_第1页
《排污申报》PPT课件_第2页
《排污申报》PPT课件_第3页
《排污申报》PPT课件_第4页
《排污申报》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排污申报》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一、排污申报登记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一)、排污申报登记发展历程一、排污申报登记我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以下简称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首次提出了排污申报登记的概念。当时的排污申报登记仅仅是为征收排污费服务,其申报登记内容只限于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2、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87年《大气污染防治法》及1989年《环境保护法》都授权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工作。3、1992年国家环保局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4、2003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国务院369号令)对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为满足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工作的需要,减轻排污者在申报登记工作中的负担,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统一规范制定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简表》、《餐饮、娱乐小型三产排污者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和与其相配套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从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内容、格式和统计分析的统一。(二)、排污申报登记的概念排污申报登记

3、是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政府机构、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一切排污者,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在生产、经营过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及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的一种法律制度。(三)、申报登记的目的和意义1、排污申报登记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依据《环保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各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状况直接影响环境的质量状况,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责,首先要掌握本辖区污染源,物别

4、是污染物排放的状况。作为记录排放污染物状况的一个完整的数据库,排污申报登记对于政府掌握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其变化情况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对环境质量状况与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分析,政府才能更科学地制定改善环境质量的对策。随着信息技术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应用,排污申报登记管理系统不仅是数据的记录,同时具有强大的汇总和统计功能。因此,排污申报登记是各级政府作出环境决策管理的重要基础依据。2、排污申报登记是环保部门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记录了每一个排污单位全面的详细的环境信息。排污申报登记为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及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管理、限期项目监督检查、环境统计、

5、环境质量评价、现场监督检查、污染事故报告各项工作提供最基础的最全面的依据。排污申报登记有利于排污者掌握自己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状况,促进排污者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职责与义务。(四)、申报登记的规定要求1、申报登记对象与范围的规定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党政群体、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等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或科研)活动的所有排污者。2、申报登记时限规定(1)正常申报排污者必须于每年1月1日

6、-15日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上年度的实际排污情况和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2)新、扩、改申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向环境监察机构办理试生产期间的申报手续。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办理正常生产申报登记手续。(3)变更申报当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污染处理设施、排污口监控装置要作重大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调整前15日内向环境监察机构履行变更手续。当排污情况发生紧急重大变化,应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手续。(4)建筑施工申报建制镇以上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未按以上规

7、定时限要求完成申报的,全部视为拒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五)、排污申报审核1、环境监察部门受理排污单位申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按受理编号向申报单位签发受理回条,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排污单位重新填写,并要求在限期内申报。对逾期(每年1月15日)不申报的,视为拒报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审核环境监察部门收到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简表》、《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固体废物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后,在2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主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