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娄底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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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房发〔2008〕51号关于印发《娄底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9娄底市商品房

2、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娄底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主题词:房地产合同备案办法通知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9月18日印发9附件娄底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的

3、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市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的,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及业务指导。县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具体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第三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是指通过网络实现商品房项目的预(销)售审批,在网站平台上公布可预(销)售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实行

4、网上签约、打印9购房合同并实现购房合同联机备案。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或进行商品房现售前应当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入网认证手续。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栋为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确定留存的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留存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出售,在该栋的楼盘表上显示为不可售状态。涉及到被拆迁人需要回迁的预(销)售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协议并确定预留的回迁房位置,预留

5、给被拆迁人的房屋在网上应显示为不可售状态;被拆迁人对预留的回迁房具有优先购买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在一定时限内购买房屋或者书面声明不购买房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拆迁人的书面不购买声明,把房屋的销售状态改为可销售状态。房屋建成后,未纳入预售范围和已纳入预售范围但未售出的房屋在办理初始登记后方可出售,纳入商品房现售范围。第六条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消费者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第七条9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测算预售房

6、屋面积。第八条商品房项目通过入网认证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即可预(销)售商品房并进入网上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网上签约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获准进行预(销)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公众网络上进行公开,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地区所有可预(销)售商品房的相关信息。项目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预(销)售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坐落位置、批准预(销)售部位、面积,预(销)售商品房的建设

7、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土地用途和使用期限,开工、竣工日期,销售价格等。楼栋情况包括:建筑结构、(总)层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等。分套情况包括:栋(楼)号、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用途、销售状态、产权(抵押、查封)等。商业、办公等房屋的最小销售“单元”的栋(楼)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等。第九条商品房预(销)售一律实行网上签约和联机登记备案。未通过网上签约的,商品房预售不予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房销售不予办理分户登记。9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

8、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签订定金合同,同时联机备案。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及时标明该套(单元)商品房已预订。定金合同网上备案后,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时合同主体不得随意变更。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变为消费者在其同一户籍内的或是预订时已明确的其他人员的不视为合同主体变更。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签订定金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手续。超过15日未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该套(单元)房屋的公示信息恢复显示为可售。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线填写商品房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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