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

ID:36909012

大小:292.25 KB

页数:43页

时间:2019-05-10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_第1页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_第2页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_第3页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_第4页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证据二》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事诉讼证据(二)一、证明对象和提供证据责任二、证据的收集、提供与保全三、证据的审查判断四、证明标准一、证明对象和提供证据的责任(一)证明对象的概念是指证明主体的证明活动指向的对象,即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实的有关案件事实。1、该事实属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2、有必要利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3、该事实对处理民事案件具有法律意义法律意义:实体法、程序法(二)证明对象的范围1、事实(1)实体法上的事实民事实体法规定的,引起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2)程序法上的事实是指对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对实体权利义务有实质影响的程序性事实:充分证明如:当事人适格、申请执行期限

2、届满对与实体权利义务无关的程序性事实(3)中间事实(证据事实)否定说:认为仅为证明的手段肯定说:中间事实能够起到证明争议事实的作用,但本身的真实性也有待查明,中间事实作为证明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象。2.外国法、地方性法规、习惯3.经验法则案例吴玉和因多次赊购赵成化所经销的饲料,双方遂于2003年6月8日结算,并由吴玉和立一欠据:欠赵成化现金4300元。2004年5月10日赵成化起诉吴玉和,要求其偿付尚欠的饲料款2000元。被告吴玉和辩称,款已付清,还款情况记录在欠条的右边,该部分内容已被原告剪去,并申请对是否还款进行测谎鉴定。原告赵成化以无时间为由拒绝测谎鉴定,另赵成化对已付2300元的具体情形

3、叙述不清。运用生活经验法则,判决持有欠据者败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起诉依据的欠据存在严重瑕疵,其证据的关联性难以确定,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其依据不能证明其观点,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赵成化要求被告吴玉和支付欠款2000元的诉讼请求。(三)免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众所周知”的确定标准:(1)普遍性说:社会上的一般成员(含法官)都应知悉(2)相对性说:众所周知的程度是相对的,要视时间、地域和对象而定。(3)区域性说:应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一般人知晓

4、。至少两个条件:(1)为大多数人所周知(2)为本案的审判人员所知晓2.自然规律及定理3.推定的事实推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验法则,在某一事实存在的情况下,推定另一事实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司法活动。4.预决的事实(1)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2)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民诉法》67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6.自认的事实证明责任(一)概念、特征1.概念证明责任,是指作为待证事实在诉讼终结时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负有证实该法律要件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承受不利的裁判后果的风险。案例:证明

5、责任案例:孙某、王某(系夫妻)因与邻居白某(女)为琐事发生矛盾,于某日下午趁楼内住户上班不在家之机,持棍棒冲入公用厨房内殴打白某,白某持菜刀欲自卫,孙迅即夺过菜刀,与其妻王某将白某的手按在菜板上将其左手无名指尖切下一截1.2㎝后逃回家中,白某带着血手指前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邻里纠纷为由不予受理,白某在公安干警的劝说下去医院治疗。后白某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两被告在答辩中承认当日发生纠纷的事实,但否认白某的手指系其切断,庭审中,白某举出下列证据:派出所报案记录证明、医院门诊病历、医药费单据、断指及伤残左手等。在被告否认的情况下,法院让白某继续举证证明其左手伤残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6、即证明其左手伤残系被告所致)的证据,白某终因无法举证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特征(1)证明责任是事实真伪不明时的一种裁判规范(2)证明责任是当事人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不利后果的一种风险(3)证明责任只能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才能适用(4)某一事实的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负担(5)证明责任是法律抽象规定的责任规范,不因具体诉讼的不同或当事人的态度不同而发生变化(二)证明责任的分配1.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1)主张权利保护的当事人就权利已经产生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民事实体权利保护要件由民事实体法规定,诉讼权利要件由民事诉讼法规定(2)反驳对方请求的当事人就权利保护要件欠缺的事实负证明责任

7、。主张权利妨碍的证明责任主张权利消灭的证明责任李某家住海林市旧街乡张明村,1991年7月7日下午5时半至6时,宁安县气象局驻海浪镇五良子村气象站打炮点防冰雹,打出了30发防冰雹气象炮弹,其中向海林市旧街方向打出6发。此间,原告丈夫常某因见下雨,自地里回家,行至家门口时,原告等人听见一声惊叫和倒地声,即出来查看,见常某倒在距窗前,头部流血,人已昏迷。原告等人以为是被雷击所致,逐将常送往医院抢救。医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