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专题研究60:现金选择权问题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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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专题研究60:现金选择权问题简析一、基本法律依据(一):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143条第四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27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3、上市公司收购管

2、理办法第36条第四款: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程序安排。(二)规定解读1、如果上市公司收购将导致被收购方失去上市地位甚至法人资格,那么如果以证券作为对

3、价必须提供现金选择权,比如攀钢钢钒的吸收合并。2、如果上市公司收购申请豁免未被批准被迫发出全面要约的,同样需要提供现金选择权。至于该规定小兵暂时没有找到具体案例,也尚未真正弄明白其真正用意在哪里?3、收购人如果以未上市交易证券作为支付对价的,必须提供现金选择权。这个很好理解,毕竟未上市证券流通性很差,这样很难保证中小股东利益。4、应该这样理解,重组办法第27条是第36条的一种特例,也就是说,只要上市公司收购提供非上市证券作为对价就必须提供现金选择权,而如果有第27条的特殊情形,就算是上市交易证券也必须提供现金选择

4、权。5、其实立法目的非常明确,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股东如果以一个非常好的价格收到现金是最好的,如果得到证券能够随时变现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实现不了上述两个目的,那么就需要有强制性的现金选择权规定。6、关于对公司法第143条的理解,还有一些争论。小兵个人认为,公司法只是规定了一般的情况,包括有限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公司情形在内,这里的回购应该也是以现金作为对价的。而收购管理办法是具体对上市公司而言的,两者在立法精神上市一脉相承的。二、基本概念辨析【以业务指引为基础】1、概念:股改的一个重要的预期就是,上市公司的并购

5、重组将会大量出现,而现金选择权业务正是上市公司实施吸收合并等重大重组方案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现金选择权是指当上市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时,相关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的权利。2、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二)以手工方式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即股东在规定期限内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现金选择权的申请及相关资料。3、手

6、工申报特殊条件:上市公司的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上市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以手工方式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一)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为五个交易日的,其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比应当大于50%;(二)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超过五个交易日(不含五个交易日)且在十个交易日以内(含十个交易日)的,其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比应当大于100%;(三)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超过十个交易日(不含十个交易日)的,其标的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比应当大于200%;标的

7、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比计算公式为:标的股票参考股价应当选择下列二者中较低者:(一)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刊登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加权平均收盘价。【也就说,存在上述情形下,除非股东有特殊要求不然绝对不会实施选择权,因此工作量不会很大,所以才可以选择手工申报方式。】4、申报期间: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5、是否必须由第三方提供:应该没有强制性规定,不过一般情况下收购方都会寻找独立第三方,这样方案或许更得获得中小股东的认可。

8、比如攀钢钢钒是由鞍钢集团作为独立第三方,而新湖中宝则就由新湖中宝提供现金选择权,另外盐湖钾肥则是大股东和独立第三人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三、经典案例评述(一):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ST长钢1、基本情况该方案确定鞍钢集团为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并对现金选择权价格做出承诺。根据方案,第一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9.59元/股;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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