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ID:36611776

大小:5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12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规范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安排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用于推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专项资金,依照“市场导向、分类择优、公开公正、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理事会(下称“理事会”)、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下称“省产研院”)

2、按照各自权限,履行管理职责。(一)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下达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根据绩效提出动态调整意见。6(二)省科技厅主要职责:对省产研院进行业务指导;具体组织对项目和资金的绩效评估(通过组织专家或公开竞争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三)理事会主要职责:作为省产研院的领导机构,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建议;协调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省产研院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行为等。(四)省产研院主要职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提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建议;履行专

3、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等。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四条专项资金具体用于以下方面:合作研究所(下称研究所)及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产业重大原创性技术创新项目组织实施、高层次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及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等。(一)研究所建设包括研究所科研资助和预备研究所培育。科研资助主要支持研究所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及基础研究成果或对外购买技术的二次开发等。采取绩效考核后分档补助的支持方式。预备研究所培育主要支持其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人员团队组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能力建设以及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采取事前评审、立

4、项后补助的支持方式。6(二)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建设更高水平、更协同、更系统的集产业创新资源集聚、产业技术研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产业技术扩散与企业孵化、技术投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采取事前评审立项、事后补助等支持方式。(三)产业重大原创性技术创新项目主要支持省产研院组织的高校院所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应用性开发,以及省产研院引进的海内外高水平项目团队开展产业共性、前瞻性技术研发等。采取事前评审立项、分年度拨款的支持方式。(四)人才发展资金及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主要用于人才、国际科技合作、对重大技术交易项目

5、的奖补、对外购买服务和技术创新成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工作等。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五条年度预算批复后,省产研院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方案,省财政厅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省产研院。省产研院根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培育协议、建设任务书或项目合同等,及时拨付资金。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按以下程序进行:6(一)研究所经费获得研究所预备资格,省财政给予培育经费支持,经培育并通过审核后可转为正式研究所。正式研究所的一个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其年度科研资助经费由省产研院根据研究所上年度科研绩效提出年度科研资助经费建议,报省产研院理事会审定。正式研究所3年

6、有效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仍可作为省产研院的正式研究所,继续获得资助;,否则取消资助。(二)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经费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省科技厅按照程序确定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名单,省产研院根据签订的共建协议拨付资助经费。(三)产业重大原创性技术创新项目经费该项目按照项目经理制的方式组织实施。面向全球招聘项目经理,赋予其资源整合、技术决策、经费管理等自主权,由其提出项目组织建议方案。省产研院审核后,提出项目和经费安排建议。(四)人才发展资金及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经费由省产研院按照年度资金使用方案,提出人才及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经费安排

7、建议。第七条研究所、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以及产业重大原创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第五章资金监督检查6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向省产研院报告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省产研院2月底汇总上报省产研院理事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接受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产研院等的监督检查、财务审计和绩效考评。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管理部门应按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绩效管理

8、第十条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及省产研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机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形成标志性成果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资金财务管理状况等内容。绩效考评结果将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