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犯罪主观方面》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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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的主观要件概述二、犯罪的故意三、犯罪的过失四、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五、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六、认识错误一、犯罪的主观要件概述(一)犯罪主观要件的概念犯罪主观要件,又叫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主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心理要素。犯罪故意和过失是最重要的因素,合称罪过。犯罪主观要件的特征:1、犯罪主观要件是与犯罪客观要件相对应的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2、犯罪主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3、犯罪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对自己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心态(二

2、)犯罪主观要件对定罪量刑的意义1、犯罪主观要件对定罪的意义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划分2、犯罪主观要件对量刑的意义(1)故意或过失对量刑的影响(2)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对量刑的影响二、犯罪故意(一)犯罪故意的概念(二)犯罪故意的种类(三)认定故意注意的问题»(一)概念刑法14条可看成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1、认识因素:犯罪故意的认识要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认识因素表现为行为人的认识能力。2、意志因素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

3、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意志因素表现为行为人的控制能力:希望或者放任(二)犯罪故意的种类故意的法定分类:1、直接故意2、间接故意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也包括认识和意志两方面的要素。(1)认识要素“明知”,明知的内容:①行为的内容与性质。②行为的危害后果。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这是明知的核心内容。结果会发生之“会”包括“或然性至高度盖然性”③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包括对违法性的认识④某些犯罪中的某些特定事实,如特定的时间、

4、特定的地点或者特定的对象等。(2)意志要素直接故意中的意志要素表现为行为人希望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希望”如何证明???有预谋的犯罪一定是希望,由行为人的行为来证明。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也是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统一。(1)认识要素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只认识到结果发生的或然性(可能性)间接故意认识的内容P70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认识要素的比较P70(2)意志要素间接故意的意志要素是“放任”,即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

5、害结果发生。补:故意的学理分类(其他分类)预谋的故意和突发的故意确定的故意和不确定的故意(三)认定故意注意的问题1、把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中的故意加以区别2、准确界定故意中的“明知”要素3、故意的存在与行为具有同时性、关联性三、犯罪的过失(一)犯罪过失的概念(二)犯罪过失的种类(三)认定过失应注意的问题(一)概念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的类型法定分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学理分类

6、:业务过失和普通过失重过失和轻过失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注意……可能发生……没有注意……造成结果(1)应当注意(应当预见)指行为人有注意的义务义务的来源类似于不作为行为积极作为义务的来源(2)有注意的能力(能够注意)注意能力(预见能力)的判断标准①主观说——主观标准(个别化标准)以主观标准来判定是否有注意能力,属个人标准,以道义责任为理论基础。②客观说——以一般人标准、理性人标准、平均人标准、中人标准,以社会上的“中人”标准。客观说以“社会责任说”为理论基础。③折衷说——有利于被告原则。若行为人的注意能力高于一般人,就以客观说作为标准;当行为

7、人的注意能力低于一般人,就以主观说为标准。④类型化说——这是折衷说的类型化。依不同行业、受不同教育程度对客观说进行分类。如医疗工作者,危险作业者、特殊工种者应达到什么什么注意程度等包括A、普通过失B、业务过失C、高科技、高危险行业(3)因疏忽大意没有注意(没有预见)——造成后果没有预见,是指行为人实际上没有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即行为人对于行为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是无认识的。认识因素——被称为“无认识的认识”意志因素——被称为“无意志的意志2、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

8、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已经注意……可能发生……自信可以避免……造成结果(1)过于自信过失的特点①认识因素:已经注意到(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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