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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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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 苏 省 教 育 厅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 青 团 江 苏 省 委 员 会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局苏教职〔2008〕22号关于举办“爱士杰杯”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科协、文明办、团市委、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弘扬创、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决定,在成功举办首届职业教育创新大赛
2、的基础上,于2008年举办第二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创新教育的开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创新成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主办;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教科院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研究所共同承办;由江苏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大赛由组委会统筹领导,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
3、会。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中职组和高职组二个组别,中职组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高职组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按大类专业、形态类型分类,要求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 五、大赛工作进程 1.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于9月15日—30日报送省大赛秘书处。 2.10月20日公布初审结果和通知答辩名单。 3.11月中旬答辩。 4.12月中下旬公示、公布获奖结果。 六、奖项设置 1.个人
4、奖:按中职组和高职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对特别优秀的发明作品可颁发特别奖。 2.指导教师奖: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同等级的指导教师奖。 3.团体优胜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依据参赛的组织规模、送审作品质量及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等情况评定被表彰单位。 获奖学生的获奖成绩计入学生在校的成绩(学分),指导老师的工作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学校应予以奖励。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大赛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筹集。大赛免收参赛学生报名费及评审费。入围参加答辩的
5、选手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由学校承担。 大赛作品申报表、《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及大赛相关信息均可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上查阅和下载,网址是:httP://www.js5461.org。 各市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高度,充分认识举办创新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好大赛的各项工作。各级科协组织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请各市于8月10日前将市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及
6、办公室负责人报省大赛秘书处。各职业学校应将该项活动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抓手,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努力营造人人思创新,个个能创造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通知抄 送:教育部职成教司、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江苏教育
7、科学研究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附件1200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殷翔文省教育厅副厅长吴国彬省科协副主席周琪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丁纯团省委副书记黄志臻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委员:马斌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处长刘克勇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副处长冯少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徐东海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公永刚团省委宣传部部长于淦群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处长马成荣省教科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秦长钦江苏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学
8、顾问:贲德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秘书处主任:冯少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兼)副主任:黄海鸥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马万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大赛秘书处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407室邮编:210009联系电话:025-83212026联系人:黄海鸥、王鲁中大赛使用E-mail:jss100@163.com大赛使用网络:http://www.js5461.org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大赛平面媒体:《江苏科技信息·科技创业》附件2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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