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393959
大小:126.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10
《房屋装饰装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I)》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编号:TJVKWY8.2.3-G01-F1版本:A/1表格生效期:2005年7月5日本协议一方为:天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科管理处本协议另一方为:为了保证小区的统一、和谐、美观与清洁,同时为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利于您房屋的保值增值,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装修,但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下管理服务规定。一、装修办理流程1.报批程序1.1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验收合格后将如数退还)和装修管理服务费元/平方米(以装修单位建筑面积计算)。1.2业主同装修承造
2、商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填写《装修申请入、退场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承造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方案及图纸。1.3管理处进行严格审批,如有特殊装修项目业主还要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单位送交有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1.4管理处进行审批后向装修承造商发放《装修许可证》。1.5装修过程中如出现违章行为将由业主承担由此引出的一切责任。1.6对业主提交装修资料我们将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留,以方便日后业主查阅。二、装修承造商的选择和管理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选择装修承造商除了考虑合理的
3、价格之外还应留意其是否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聘请的个体从业者应有上岗证书,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所有装修承造商施工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本人免冠照片2张,到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佩带在左上胸,并在指定区域活动及指定时间内施工,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的生活休息。同时请业主紧密监督装修承造商施工人员,如因施工人员进行的装修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业主应承担由其引发的一切责任。三、装修工程范围及相关责任(一)装修范围1、承重结构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22号令《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内容及相关责任,装修时不得
4、拆改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门窗等主体结构部件,不得在承重墙、楼板、梁等重要结构、构件上穿洞。2、电器装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名等,并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低压电器安装验收规范执行,安装时业主应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安装。3、供水及排水系统(1)业主未获得管理处批准切勿随意更改供水及排水系统,不适当的更改会导致系统的泄漏,降低供排水系统的使用功能,引致不良后果业主应承担一切责任。(2)为了日后检查、维修的方便,上下水管路装修时不得搞成完全封闭式,应将计量表、截门、观察
5、孔部位装成易拆卸模式。(3)在装修施工前业主与管理处确认排水系统通畅情况,如不确认则视为下水系统通畅。4、燃气依据建设部《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燃气管道及燃气表等设施不得封闭,必须全部裸露且不得私自拆改。否则点火时,燃气公司拒绝通气,为此影响小区点火通气时,违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改移位置若属必要时需取得燃气管理单位许可,并由燃气管理单位施工改造。同时为了您和他人房屋外檐的洁净以及小区空气质量的环保,厨房抽烟机的外部管道不得伸出窗外直接排出。5、暖气依据建设部《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的相
6、关规定,业主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拆改、迁移、覆盖供热设施。同时为方便日后检修和保养,供暖系统的截门、调节阀、排气阀等部位不得封包,应装成易拆卸模式。此外,室内住宅地面四周设有供暖系统地埋管路,装修时请勿向地面上射钉枪、电钻钻孔,水泥钉及其他硬金属物质穿透、钉凿或大力冲击地面,用户如需要铺设木质地板,应尽量使用粘合式地板、拼插式木地板及人造复合地板,如因装修不当造成供暖系统漏水、损坏以及毗连业主的损失,当事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室内地面、墙面地面:(1)首层室内地面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厘米,2层或2层以上室内地面不得铺设石材(因铺装石材加大房屋荷载会
7、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并减少房屋寿命)。(2)改动卫生间、厨房间以及其他具有防水结构的部位的,业主应监督装修承造商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墙面:墙面根据墙面用料情况,建议不采用高强度腻子粉,防止出现面层断裂的情况发生。7、空调安装为保证小区整体形象,当外挂机位不能满足使用需求时管理处将为您选定安装位置及走线(建议业主选择安装一拖二式空调)。业主不得随意安装空调外挂机及走线,否则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恢复,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业主承担。8、室外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等规定,业主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
8、房屋外墙、庭院、屋顶、露台或者其他场地装置铁架、支柱、铁笼、遮棚、花架、天线、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