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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9
《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庭审有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庭审有感李红慧作者简介:姓名:李红慧学号:201317330311班级:法学1303班短号:634359长号:15700085966一、案情概要:原告C小区业主委员会以给付物业管理用房为由,起诉被告B国有企业。B国有企业是基于政府对国企的整改政策,由原先杭州八大国企合并而来。这八大国企之中,A物业公司管理着C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后由于八大国企合并,A房地产公司经过合法清算程序,与其他七家国企,成立了现在的B国有企业。在A物业公司的清算程序完成之前,即A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消灭之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由物业开发企业提
2、供一定比例房产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定,(即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公司的办公地点为小区的临时住房(没有产权)。也就是说,当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时,原先的A物业公司已经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合并为B物业公司了。二、申明:在本案中,依据我目前所学到的知识,存在着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告人是否继受了A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法律法规有无溯及力等诸多无论在学理上还是在实务中饱受争议的问题。但鉴于此次为民事诉讼法作业,而上述问题分别系物权法、公司法和法理问题,在此只从民事诉讼法
3、知识角度浅析,不做深入探讨。也就是说,在本文中,对《物业管理条例》的溯及力问题不做探讨,暂且承认该条例具有溯及力。然后在这个假设的大前提下,我将分别从原告适格(即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告适格(被告是否继受了A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等涉及民事诉讼法知识的问题做讨论。三、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案情:在本案中,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两次,后因为法官出差,案件来不及审结,移交其他法官审理,必须改为普通程序,并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
4、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分析:首先法官在案件受理阶段确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当时尚未对案件进行实质审理,只是对案情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又加上出差的行程安排,确定了简易程序。后来法官要出差,需要换法官,而且案子开庭了两次,来不急在
5、审结期限内审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中“事实清楚”,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而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对本案的事实陈述存在争议,尤其是对标的建筑物是否是违章建筑争议较大,不符合简易程序的“事实清楚”的适用条件,应该转为普通程序。再者,“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在本案中,被告B企业是A物业公司与其他七家国有企业合并后的国
6、有企业,并且在合并前,依照法律进行了清算程序。当事人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承继了A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继受了A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较大争议,也就是就被告是否与原告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争议。本案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应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进一步说,“争议不大”,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议无原则分歧。本案标的物是一座房屋,标的应该算比较大的,而且当事人存在较多争议,应当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综上所述,本案应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原告适格(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案情:原告C小区业主委员会
7、以给付物业管理用房为由,起诉被告B国有企业。法律: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同时,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相关组织”做了解释,但未明确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物权法》第六章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做出来明确规定,第70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5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第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规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在物
8、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利益的需要,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以业委会的名义已发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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