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268501
大小:463.81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5-07
《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责任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不明的责任认定一、案例回顾二、评析: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不明的责任认定目录:一、案例回顾葛某1、借条(张某个人签字)2、收条张某(开元公司)2010年提供借款4万元案例1:张某认为该债务实际是有公司举借,并举证: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开元公司财务出具的“今收到葛某现金人民币肆万元整系付张某给公司的借款”收款凭证;4、公司财务收到葛某提供的4万元现金,并计入公司账目的入账凭证;5、公司财务出具的记录有“葛某借款(应付款)2万元”的出账凭证,以及葛某签字确认的2万元收条;6、会计凭证中关于尚欠葛某2万元的财务记录。一、案例回顾判决结果:判决由张某偿还葛某借
2、款2万元及利息。一、案例回顾二、案例评析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不明的责任认定?1、证据效力的对抗(1)葛某持有张某出具的借据,张某未能证明以代表人名义签署;(2)张某举证公司入账及归还依据,葛某否认其认可由公司借贷的事实;(3)张某未证明葛某同意该笔借款转由公司承担;二、案例评析2、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的应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
3、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3、关于“职务行为”的界定《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法院《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依据:身份+名义二、案例评析二、案例评析4、关于案例的思考(1)关于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方式?a、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b、表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签字c、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签名二、案例评析4、关于案例的思考(2)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案例2:二、案例评析张三(40%)李四(60%)王五(10万
4、元)增资100万元私下约定:王五提供10万元入股案件进展:1、李四利用董事长兼法人代表的身份,私自将王五变更为股东;2、年底分红时,张三提出反对,并以公司名义起诉王五,要求确认王五不具备股东身份;3、李四利用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思考:李四以法定代表人提出的撤诉申请申请应该允许?(李四的申请,是否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二、案例评析分析:1、越权擅自决定吸纳新股东;2、滥用控制地位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认股权;3、以法定代表人身份提起的撤诉,具有规避法律、损害他人利益的嫌疑。结论:1、裁定驳回李四的撤诉申请;2、判决认定变更王五为公司股东的行为无效。二、案例评析谢谢观
5、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