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的价值理想与和谐的现实追求——中国传统司法基本特质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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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趔墨圭蔓!塑堕竺:!至鲤墨旦婴迥堑g垡些墼里刨壹堕丛!墨竺些-旦堕巫堡望血(墨竺迥墅i曼些塑墅堕壁望2垫差!兰!塑曼坠翌!圣!无讼的价值理想与和谐的现实追求——中国传统司法基本特质的再认识顾元1,李元2(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摘要】儒家讲求和谐与中庸主义的哲学思想,促成了无讼法律意识的形成。“无讼”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一般民众的普遍法律心理,也是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基层组织系统自我调节的必然结果。臻于无讼之境,

2、无疑支配着司法官实际的价值判断:他们需要经常地绕过成文法的规定,而专注于从事无讼的宣教和纠纷的调停。但是官方的“无讼”与民间的“健讼”又存在着现实的矛盾,司法官既不可能绝对地消灭诉讼,就只能采取务实的态度,以儒家伦理为基础,通权达变,审时度势,司法实质上又是司法官通过“寓教于审”、“寓教于判”,追求“无讼”和“少讼”目标的过程,最终期望达到社会和谐与司法衡平的效果。【关键词】无讼;和谐;中国传统司法【中图分类号】D925.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140(2008)01-0045—10齐之以刑

3、.,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一、无讼法律传统的成因考察耻且格。”(参见《论语·为政》)。由此便构成了儒家全部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核心内容,这也是中无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真谛所在。是儒家所极力倡导的。④孔子说:“听讼,吾犹人和解,在儒家看来则是解决现实纠纷和诉讼的也,必也使无讼乎!”(参见《论语·颜渊》)。为基本办法——孔子之“仁学”体系实质上就是主张以了实现无讼,儒家一方面主张力行教化,“以德去调和作为解决所有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的哲学体系。刑”;另一方面提倡和解,息

4、讼止争。“以德去无讼法律传统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刑”,就是通过“德化”和“礼教”,使人们安分其一,家国一体的社会政治结构下的以义务为守己,和睦相处,不生争端,从而消灭诉讼,取消本位的法律,抑制了民众诉讼意识的成长。刑杀,达到“无讼”。即孔子所说的:“道之以政,立足于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以专制威权主义为【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05JJD820014)。【作者简介】顾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李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5、法律系讲师,法学硕士。①“无讼”实际上并不独是儒家所追求的境界,亦为道家、法家等诸家所向往。道家对法律的主张是一种虚无主义的态度,否定和批判礼、法,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崇尚自然,主张以道统法,无为而治。庄子甚至主张取消一切法律和道德,回到人、物无别而“民不争”的“混沌时代”。这种思想与儒家所追求的“无讼”和“刑措不用”正可谓不谋而合。法家虽未明言“无讼”的理想,但基于对人性和社会现实的不同理解,法家主张的“以刑去刑”与儒家所主张的“以德去刑”,实际上只是手段的差异,其

6、目的毫无二致。因此,法家的法律理想也是要实现“无讼”的境界,与儒家其实是殊途同归的。·45·万方数据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表现出强烈的刑事威吓《论语·学而》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的倾向,法律权利的意识和观念不发达,人与人之之道斯为美”。儒家所讲求的自然和谐和中庸之间的法律关系被浓缩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义务关道,不单纯是哲学思想和审美的评价,它更深人到系,而由伦理道德和礼义来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社会政治领域,成为统治者施政的一种理念,对于关系往往被简单地归属于道德教化问题,而一切的古代无讼法律意识的形成无疑

7、也有着重要的影响。纷争和冲突都力图通过伦理纲常去解决。在这样的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法律文化背景之下,置身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宁愿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被动地承担法律义务和默认社会的不平等,也不愿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借助于司法以寻求权利的保护。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要理解无讼的形成,应从传统中国社会的结构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和文明的特点人手。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一大特点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

8、达到是家与国同构或者说家国一体化,这种独特的社会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结构起源于我国青铜时代的国家形成,后因宗法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农业生产方式而得以加强。这种结构导致了国政的“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原型实际上乃是家务,国法是家规的放大,国家内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乱或国民争讼是家内不睦的延伸。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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