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

ID:35929384

大小:80.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4-25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_第1页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_第2页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_第3页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_第4页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_第5页
资源描述:

《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2009112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经济法权利论纲——以社会成员权利的维度韩志红作者简介:韩志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会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研究。联系地址: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邮编300387,电话:13902124386,hanzhihong55@126.com;摘要:经济法权利问题既是经济宪法问题,也是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部门法的重要问题。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关于经济法权利问题学术界已经有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是尚没有达到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经济法权利体系的程度。本文提出:经济法规定的权利最重要的应当是“社会”(或者称之为社会成员,下同)这一主体的社会经济秩序权和社会(国有)财产所有权

2、,其权利的性质属于不同于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社会权。关键词:社会成员经济法权利市场经济秩序权社会财产所有权社会权近几年,经济法的权利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和争论的焦点。2008年在深圳举行的第五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将“经济法上的权利(权力)定为讨论的主题。吴志攀教授、肖江平博士在总结2006年度经济法学研究成果时讲:权利范畴化、特性化,是部门法和部门法学成熟的标志之一。吴志攀、肖江平:《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法创新》,《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肖江平博士指出:经济法上的法律关系及其中的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等理论问题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经济法学总论的体系化将仅仅只能是相对的。肖江

3、平:《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页。因为“经济法权利问题是连接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价值等抽象领域和经济法责任、经济法实现等实践性相对强的领域的中枢环节”。肖江平:《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页。经济法权利的研究在经济法学中至关重要。“是经济法学冲出‘山重水复疑无路’处境的一个突破口。它关系到经济法能否真正站稳脚跟,能否充分发挥价值,因而能否获得世人的普遍认同”。程信和:《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论纲》,《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本文旨在对学界关于经济法权利的研究做一梳理,并对自己研究的相关成果做一概括的

4、介绍。一、对经济法权利研究的梳理(一)综合研究经济管理主体、市场活动主体的基本权利关于经济法权利的研究,从综合性的相关文献资料看,可以向前追溯到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许明月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论点要览》一书,该书其中第八部分的题目是经济法律关系。在经济权利的概念及其分类部分,作者列举了13位作者关于经济法权利的观点。这些观点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如果从权利主体看却基本一致,都是包括经济管理主体、市场活动主体的基本权利。苏惠祥、邱本使用的概念是:政府机关的经济法权利和经济主体的经济法权利;苏惠祥、邱本主编:《经济法原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169页。吕忠梅、刘大洪教授称之

5、为调控主体的权利和受控主体的权利;吕忠梅、刘大洪著:《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99页。转引自许明月:《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29页。杨紫烜教授具体提出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请求权;潘静成、刘文华教授提出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经济债权、工业产权。许明月:《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28、529页。程信和教授提出的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发展权、分配权、安全权,主体也是多元的,有国家、组织和个人,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市场活动主体。程信和:《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论纲》,《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陈

6、均艺提出的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包括经济协调权、经济自由权,也是性质不同主体的权利。陈均艺:《也论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http://www.66law.cn/channel/lawarticle/2007-08-13/2588.aspx,2008-7-28访问。岳彩申教授的评价是,目前有关经济权利的定义普遍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是将经济管理权与经济职权纳入经济权利的范畴,许明月:《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25-530页。混淆了权利与权力两个范畴的区别;从法理上分析,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不存在种属关系和交叉系。二是将财产所有权纳人经济权利的范畴,许明月:《经济

7、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25-530页。混淆了经济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别,虽然经济活动与经济权利离不开财产基础,但经济权利自身并不是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权利。相反,财产所有权是民法物权中最主要的范畴。岳彩申:《经济法的范畴体系研究》,李昌麒主编《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20页。笔者认可岳彩申教授讲到的第一个缺陷,对第二个缺陷有一定的保留,一般财产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