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928768
大小:3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4-25
《大学生权利保障与高校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大学生权利保障与高校管理08初教中文马璐 摘要:当下大学生的权利被广泛关注,但是大学生的权利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和维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学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保障。在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中,大学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力却微乎其微。权利必须用权力来维护和保障。由此,应正视权利和权力的本质区别;在学校管理中赋予大学生合法的地位和身份,给予其参与管理学校的权力;组建大学生自治组织,用相对独立的权力维护其权利,从而加强大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力来使大学生权利得到根本性的保障和维护。关键词:大学生权利;大学生权力;学校管理高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教育,是大学生成才
2、的重要条件。然而,近几年,学生诉高校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学生权利,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学生权利之保护——历史的必然在法律的功能和社会的价值角度,一般将权利理解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的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①大学生既是国家公民,也是受教育者,他有双重身份。因此,他作为享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者能够享有的应有的法定权利。我国大学生的合法权利,受我国法律保护,高校在行使其管理权利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各项权利,这在当今显得格外重要,因为:(一)、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3、,便已为高校管理定下了一个大的背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依法治国具体到高校管理,可概括为依ㄖ涡#ㄖ尉湟蟾咝9芾硪蒲Щ⒐娣痘?br>(二)、科教兴国的必然要求。大学生群体是我国科技进步的主力军、社会进步的引擎。大学生要成为高素质向社会主义建设者,不但需要个人努力。而且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高校一方面,为大学生提供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硬件设施,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又特别需要尊重大学生的人格等各项权利。(三)、高校使命的重要体现。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独立生活能力
4、,同时也在于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教学工作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使学生在学校中能愉快地学习,健康成长”。因此,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四)、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加强。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在经济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的影响下,高校主体意识觉醒,大学生权利意识也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借助司法权利来与行政权利抗衡。二、大学生法定权利及现状有关叙述权利的立法,可分为宪法——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大学法(校规)三个层次(参见:陈朝晖。《论高校学生管
5、理法治化》。载《理工高教研究》2004年第3期)。我国《宪法》规定了广泛的人权,《教育法》在第四十三条规定:“(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分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具体而言,学生的权利既包括公法上的权利,也包括私法上的权利。(一)、接受教育权和服务权学生缴纳学费,与校方达成契约之初衷,便在于接受校
6、方提供的教育与服务。因此这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校方必须满足学生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是,校方提供的教育和服务质量堪忧,履行有瑕疵。如某些农林院校,根本不具备办法学院的条件,但随着法学热,他们也大办法学院,教学成果如何也不问,对学生极不负责。有些学校热衷于兴建新校区,但在新区未建成之前就投入使用。让几届学生变成了拓荒者。校医院工作人员不强化服务意识,颐指气使;图书馆人员动辄大吼大叫,在室内旁若无人地聊天等,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二)、知情权学生作为教育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
7、利”具体而言,学生有权利了解学校的发展,教学计划,老师简介,教学概况等,进而表达自己对教学计划安排的意见,选择自己喜欢的老师、教材。而现状是,几乎全部的学生对教学计划一无所知,校方所做的是,定好计划,然后让学生去完成;指定老师,且只有等到老师给学生上过若干节课后,学生才对该师水平有个了解;指定教材,因为学生不知道其他教材的优劣。这其实是一种强卖行为,无视学生知情权的存在。(三)、居所不受侵犯权我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