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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5
《2008年(版)环境工程专业课外专业技能训练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08年(版)环境工程专业课外专业技能训练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技能训练及创新实践活动,以发展学生个性,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根据学校关于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要求,特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肇庆学院学生名义,参加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活动而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第三条学院将自主创
2、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认定标准,并根据学生在课外专业技能训练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累计达到6学分方可毕业。第五条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奖励学分只取最高值计;多项成果的奖励学分可以累计。第二章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的构成第一条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构成1.读书竞赛本训练内容主要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课外通过选择一本或多本专业图书进行自学,了解并适当掌握书中的基本观点或中心内容,同时记录读书心得,并与现阶段所掌
3、握的专业知识的技能进行比较,以了解最前沿的学术信息和技术动态。通过这种自主学习方式的训练,一方面可通过对专业图书的阅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另一方面通过训练可提高学生的阅读和总结归纳能力。通过这种形式的训练,学生最终以提交读书报告的形式作为其成绩的评定依据。学院可定期组织相关老师对读书报告进行讲评。2.学术竞赛与科学研究本活动主要是促进工科学生加大动手能力的训练。主要方式是:学院提供一定的实验条件,由学生根据对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思考,提出自己有建设性和开创性的思路和想法,并提出自己的设计(实验)方案,在相关老师
4、的指导下对所提出的方案进行实施,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学术论文。另外,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老师的科研项目活动。学院定期组织老师对相关学术论文进行评定,并给出相应的成绩。3.学术讲座本活动主要将学生在读书竞赛、学术竞赛与科学研究活动的基础上,将其所取得的成果以开展学术讲座的形式,大家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和经验。通过这种形式的训练,既可提高读书竞赛和科研活动的水平,又能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水平。4.各类认证资格考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助于今后就业和工作的各种培训和认证资格考试,对于工简科学生来说,“应用型”是其最
5、大特点,在参加认证资格培训时,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特别鼓励参加ISO14000和ISO9002认证资格考试。学院每年可根据学生的需要,联系相关的认证资格考试单位举行定期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相关证书。学生可通过所获得的资格证书申请相应的课外专业技能学分。5.发表论文和获国家专利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科学研究活动,形成有创造性和独特性的学术观点。通过这种训练,可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所取得的成果可通过发表论文和申请国家专利方式体现。6.环境污染调查与分析环境工程专业是一门应用型和实践型很强的专业,鼓励学生深入到企业
6、和社会,调查研究环境污染状况、治理的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训练,一方面可将所学专业知识理论与实际应用挂钩,增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可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同时,在深入到企业和社会的过程中,学会与社会人际交往的方法,提高交际水平和能力,为能顺利走向社会打下一定基础。7.课程设计性训练环境工程专业课程中有多门课程都属于理论与应用结合较紧密的,除了在课堂上需要掌握理论基础外,还要通过课外加强课程设计方面的训练。因此,鼓励学生进行一些设计方面的训练。具体组织:可让专业课程老师给出系列模拟工程,由学生根据所学专业
7、知识,自主设计系列处理方法、工艺。设计完成后,组织专业课程老师对其进行评定。8.学院认可的其他可列入学分认定范围的情况第三章课外专业技能训练的管理制度第一条学院成立学生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认定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全院学生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第二条每学期开学后3至5周,认定前一学期(从开学到寒假或暑假结束)的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肇庆学院学生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项目的组织及考核单位审查,并以系为单位填写学分认定汇总表。第三
8、条项目的组织及考核单位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将学分认定汇总表送交学生所在系,由学生所在系将学生的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保存学分认定汇总表。第四章课外专业技能训练学分考核办法第一条学术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优秀奖者,分别计6、5、4、3学分,正式参加比赛计2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或优秀奖者,分别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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