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大学93学年度第10次(94年5月)行政会议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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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吳大學93學年度第10次(94年5月)行政會議紀錄時間:94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30至3:40地點:外雙溪校區國際會議廳出席:馬君梅副校長簡茂丁教務長張己任生務長曾惠中總務長陳立剛處長黃兆強院長林聰敏院長黃顯宗院長潘維大院長邱永和院長鄧衍森主任祕書林政鴻主任洪碧珠主任丁原基館長郭豐州主任林炳文部主任列席:體育室主任、軍訓室主任、校牧室主任各學系主任(含語言中心、學程、進修學士班及法律專業碩士班)主席:劉兆玄校長記錄:俞玉鳳祕書壹、宣布開會貳、宣讀上次會議紀錄修正九十四學年度行事曆:4月

2、3日放假一天,因不影響上課總週數是以第二學上課開始日仍為2月20日。參、報告事項(各單位書面報告存卷不附)一、校長本月一日本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之教學卓越計畫進行複審簡報,預料應可獲得不錯的成績,因應經費的補助,94學年度之預算應再會商調整。另外,雙溪第一、二教研大樓案已通過都市計劃審查,後續作業亦可如期進行。二、教務長(詳書面資料)籲請各教學單位主管溝通說明因興建教研大樓不得已之權宜措施,如外雙溪校區各學系課程以10%之比例安排至夜間時段(9AB)上課及不增加開課數等。又,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學業成

3、績達三分之二不及格應退學,但自一年級下學期以後,則為學業成績達二分之一不及格即應予退學,亦請伺機提醒學生注意。三、學生事務長(詳書面資料)四、總務長(一)4月27日外雙溪校區教研大樓及球場皆已獲得台北市政府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通過即將開始建照之申請,預計6月完成。除了依照時程的申請作業外,亦將舉行公聽會向全校師生說明工程進度、校安措施等事務。(二)原擬租用泰北中學城中校舍作為音樂館拆除後之安置場所,然因法律問題未能突破,現正接洽租用台北市政府在基河路之國宅。(三)為處理外雙溪校區工程事務與公共安全

4、,原城區管理組黃猛組長轉調專門委員,並約聘軍訓室退役之高應欽教官93學年度第10次(94.05.04.)行政會議紀錄第7頁,共7頁,共同負責前述事務。城區管理組組長則由張周明技正升任。校長指示:(一)教研大樓開工不要晚過七月,最好在七月初,使廢土處理能在暑假中完成。(二)公聽會中應說明運動場替代方案,要對學生有說服力,請體育室譚主任提出。(三)租用泰北中學因應方案雖不再考慮,但考量學校長遠發展,仍應繼續進行相關事宜。五、發展處(詳書面資料)六、文學院(詳書面資料)七、外語學院(詳書面資料)八、法

5、學院(詳書面資料)九、商學院(詳書面資料)十、人事室:預訂6月15日舉行本學期校教評會最後一次會議。十一、圖書館(詳書面資料)十二、電算中心(詳書面資料)十三、推廣部(詳書面資料)肆、提案討論(各議案討論附件存卷)第一案案由:請討論具有親屬關係同仁在本校服務之原則。提案:人事室林主任政鴻說明:一、依94年1月5日行政會議決議辦理。二、基於學術倫理之考量及避免行政管理之困擾,92年3月份行政會議曾對有親屬關係同仁在本校工作原則做成以下四點決議:(一)具配偶關係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不得同時擔任本

6、校同一委員會之委員。93學年度第10次(94.05.04.)行政會議紀錄第7頁,共7頁(二)本校同仁具配偶關係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不得在同一學系或二級行政單位擔任專任職務。(三)本校同仁原在同一學系或二級行政單位服務而後成為配偶者,應調整夫妻一方之職務至符合前述原則。(四)本原則實施前已在同一單位服務具配偶關係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同仁,得繼續於原單位服務,唯不得擔任該學系之主任或該二級行政單位之主管。三、前述行政會議之決議,經外語學院以有違反不溯既往之原則、恐損及已聘教師之權利與義務、使系

7、務運作產生困擾為由,於93年12月1日再次提請行政會議討論。復經94年1月5日行政會議決議,請人事室整體研究並參考其他學校作法後再提會討論。四、經人事室瞭解政大、師大、淡江、輔仁、元智、中原、文化、東海等多所大學後,除公立學校另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規範外,各校均無訂定類似之規定。五、為兼顧92年3月份行政會議做成決議時之考量因素,及避免增加各單位之困擾,茲參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之精神,以及94年1月5日行政會議之討論意見,建議具有親屬關係同仁在本校服務之原則如下:「學術及行政單位徵

8、聘新進之專任人員時,應避免進用與該單位主管具有配偶關係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原行政會議所做之四項決議建議予以取消,由各用人單位之主管或相關會議依實際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另行規範。決議:取消92年3月份行政會議之決議,改以「有利害關係之當事人應予廻避」之原則處理。93學年度第10次(94.05.04.)行政會議紀錄第7頁,共7頁第二案案由:請討論寒暑假期間之上班方式。提案:人事室林主任政鴻說明:一、依94年4月6日行政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現行寒暑假期間之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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