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

ID:35128206

大小:54.59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9-03-19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_第1页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_第2页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_第3页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_第4页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解释)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及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是指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2、所有的资产。本办法所称集体资产交易,是指将集体资产进行发包、出租、出让、转让以及工业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利用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进行合作开发等交易行为。集体资产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交易,统称为经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原则上,集体资产需经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和市级以上地方政策性文件对集体资产交易程序和要求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9—第三条(基本原则)集体资产交易应当遵循民主、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得侵犯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

3、市管理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全市集体资产交易工作,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维护全市集体资产交易业务网络系统和交易网站,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第五条(镇街管理部门职责)镇(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的指导、监督和交易事项的审查工作。交易事项涉及多部门职能或难以判断时,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应将交易事项转有关职能部门会审,或直接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查。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交易方式出租、出让、转让有关资产,拟作为学校(幼儿

4、园)场所的,在进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之前须先征求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交易项目审查流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进行会审的项目,审查流程可适当延长。各镇(街道)指定能独立开展工作的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镇交易服务机构)为集体资产提供交易服务。镇交易服务机构应当有固定的交易场所。—19—第六条(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职责)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在集体资产交易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和经济合同台账;(二)对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申请进行审查;(三)监督交易的进程及交易合

5、同的签定;(四)监督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开情况;(五)对集体资产交易的审查资料和合同归档备案。第七条(镇交易服务机构具体职责)镇交易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提供集体资产交易的场所;(二)统一发布集体资产交易信息;(三)接受竞投意向人咨询和报名,审查竞投人资质;(四)组织开展公开交易;(五)保存管理集体资产交易文档和交易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第八条(镇街管理部门免责规定)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和镇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上交易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用途合法性瑕疵和交易合同条款瑕疵、合同违约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6、。第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职责)—19—集体经济组织要按规定做好资产交易和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将集体资产交易及相关经济合同情况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和经济合同台账,对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第十条(对镇街的配套要求)各镇(街道)应为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和镇交易服务机构配备与资产交易工作量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镇交易服务机构运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在集体资产交易过程中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用。外聘拍卖师临时提供服务的,可以约定聘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第三章交易方式第十一条(交易方式

7、划分和交易时间节点)集体资产的交易可采取公开竞价交易、续约交易、磋商交易、小额资产交易等方式进行。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应在原交易合同到期前3个月向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提交资产交易申请。集体资产原交易合同终止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继续由原租方占用。第十二条(交易场所要求)集体资产交易一般由镇交易服务机构组织完成。原则上不设置村级交易点,个别镇(街道)确因交易量大需要个别设置村级交易点的,应严格划分镇、村两级交易标的标准,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设置。—19—集体资产除在镇交易服务机构组织交易外,按审批权限经集体经济组

8、织理事会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以委托东莞市拍卖行等依法承担我市公物拍卖工作的拍卖机构组织现场公开竞价交易。组织现场公开竞价交易的场所要配备工作人员以及网络、投影仪、视频音频监控等设备,对交易过程进行监控。第十三条(交易底价要求)集体资产交易应当合理制定交易底价。按有关制度须对集体资产的价值进行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