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117023
大小:480.0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9-03-18
《第1章税收概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1章税收概论第1章税收概论学习目标8掌握税收产生的原因与税收存在的必要性8掌握税收的概念与税收的形式特征8掌握税收法定主义8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根据与利益赋税思想的合理内核8掌握税收的职能与作用古今中外的政治家、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史学家,都曾不懈地探索过税收的奥秘。然而,直到步入农业文明中晚期和工业文明的早期后,人们对税收范畴才开始逐步形成相对科学的认识。1.1税收的产生与发展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类从最初的原始文明过渡到农业文明,再经过工业文明最终进入如今的后工业文明。正是在人类文明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税收得以产生,并不断得到发展。1.1.1税收的产生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后,无论在地
2、球的哪个角落,也不管是处于哪种社会形态、何种经济体制之中,税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以致后来出现了“税收是人类为文明社会所付出的代价”的论断。这是19世纪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著名法学家小奥利弗·W.霍尔姆斯(OliverWendellHolmes,Jr.)的话语,原文为“Taxesarethepricewepayforacivilizedsociety”。33第1章税收概论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国建立公共权力机构的具体时间不同,因而不同国家税收产生的历史进程也不相同。公元前3100年左右,随着社会贫富的分化和阶级矛盾的发展,作为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的古埃及由氏族部落演化为统一的奴隶制国家。据
3、考证,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800年间创立的。http://en.wikipedia.org/wiki/Tax.古埃及的最高统治者是专制君主法老,他代表奴隶主阶级掌握全国的政治、军事和司法等权力,除占有奴隶的劳动产品外,还强迫平民缴纳谷物、蔬菜、皮革和酒等物品,法老每两年到全国各地巡视一次,向平民收取税收,这是人类社会有历史记载以来最早征收的实物税。《圣经》中《创世纪》第47章第24节中的“谷物成熟后,将其中的1/5交给法老”同上。,就是对这一早期税收活动的记载。古埃及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专制君主法老,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土地构成法老控制下的“王庄”,由王
4、室派官员经营,收取贡赋;此外,也有大片土地归公社占有,由公社农民使用,农民通过公社乃至州的管理机构向法老缴纳租税并为国家服役。崔连仲.世界通史(古代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4-55.在古罗马,从“王政”时代起,由于铁器工具的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商品交换也有了初步发展,财富积累不断增加。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古罗马在“王政”时代后期就有了赋税。古罗马最早开征的税收被称为“Portoria”,它实际上是对通过其海港和桥梁等的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在“共和”时代,古罗马平民的人数超过贵族,其工商业多由平民经营,税收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民。进入“帝国”
5、时期后,古罗马的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固定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土地税、人头税、贡赋和关税等,不固定征收的税种的数量也比较多,具体包括遗产税、释奴税、营业税、商品税、拍卖税、售奴税、公民税和贩卖税等。王三义.古罗马“赋税名目”考略[J].史学月刊,2002(6).在众多的古罗马皇帝中,奥古斯都(Augustus)被认为在税收问题上最具战略眼光,一些沿用至今的税种都是在其统治时期首次开征的。例如,为了给退役的军人提供退职金,奥古斯都开征了税率为5%的遗产税,所有的遗产都要缴税,但留给子女和配偶的遗产免税;英国和荷兰等国后来开征的遗产税,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奥古斯都时期的经验。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古罗马还开征
6、了销售税,税率分为两档,买卖奴隶适用4%的税率,其他的交易适用1%的税率。AndyLymer&LynneOats,Taxation:PolicyandPractice[M].Bath:FiscalPublications,2013:4.根据《史记》中“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史记·夏本纪.转引自王成柏,孙文学.中国赋税思想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1.的记载,中国的税收产生于夏代。中国早期的税收与夏、商、周时期的田赋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夏代,中国开始实行“井田制”。在“井田制”33第1章税收概论下,土地由国王所有,但国王并不直接经营土地,而是将大部分土地赐给诸侯作为他们的俸
7、禄,诸侯们要从这些“公田”的收获物中拿出一部分,以“贡”的形式缴纳给国王作为财政收入。到了商代,“贡”法演变为“助”法,“助”也是一种与井田制联系在一起的力役课税制度,即“借民力而耕之”,助耕公田上的收获物要上缴其中的一部分,成为国王的租税收入。到了周代,土地课征制度由“助”法进一步演变为“彻”法,开始打破井田内“公”和“私”的界限,将全部的公田分给平民耕种,收获农产品后,彻取一定的数额交给王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