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030444
大小:385.56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3-16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相关规定,我公司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第十条第(五)款及第十八条第(五)款关于国有股东办理相关非交易过户业务申请材料的规定予以调整。另外完善修订了关于涉及产品账户过户、关于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过户的相关内容。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17年8月发布的指南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2.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业务税费计收标准汇总表
2、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附件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第二条登记在深市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下同)、权证等证券的非交易过户业务,适用本指南。第三条本指南所称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包括因证券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法人资格丧失、继承(含遗
3、赠,下同)、离婚财产分割、向基金会捐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错误交易产生的证券非交易过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和社保基金证券账户所持证券划转等。第四条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通过证券公司向本公司申请的,证券公司应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券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真实性
4、、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证券公司在审核通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授权印章)后,按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公司,同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申请人提交的原始申请材料。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证券数量占该只证券总发行数量5%(含)以上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申请人应当在信息披露程序完成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再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第二章业务办理流程第六条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可以委托托管证券公司、转入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必须由定向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
5、;其他类型的非交易过户业务,只能到本公司柜台办理。第七条委托证券公司远程办理(一)申请人可选择一家具有本公司“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递交申请材料,证券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二)证券公司营业部审核通过后,通过本公司电子平台提交证券过户申请,经证券公司总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本公司。(三)本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该笔业务。业务办理成功的,本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将电子证明反馈给证券公司,并根据申请,邮寄加盖业务章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处理失败的,处理日的次一交易日在电子平台通知证券公司。(四)
6、通过证券公司远程办理的,申请材料与收费标准与直接到本公司办理相同,相关税费由证券公司代为收取。第八条直接到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本公司进行形式审核,材料齐备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二)业务申请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过户手续费和印花税(如需)。(三)本公司自受理申请并收到过户手续费和印花税(如需)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四)业务申请人可以于业务办理成功后的下一工作日临柜领取《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三章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所涉证券过户第九条办理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所涉证券过户时,当事人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审
7、核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后再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第十条当事人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三)转让协议正本;(四)转让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五)涉及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国有股东申请办理无偿划转、协议转让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统一编号的备案表,办理协议转让的还需提供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包括非货币资产的交割凭证)。2.涉及外国投资者的,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回执(如有)。3.其他须经批准
8、或备案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