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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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一、概念增值税: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属于价内流转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税率1.增值税(1)基本税率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的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2)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

2、物的A基本生活温饱系列:粮食、食用油、鲜奶、食用盐B水暖能源系列: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不是“煤炭制品”)C精神文明系列: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D初级农产品系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是“农机配件”)、农膜、二甲醚、农业初级产品(3)征收率(不是“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4)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务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例如出口天然麝香2.营业税(设置9个税目)(1)郊游见闻3%---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2)娱乐业5%-20%(3)其他5%---金融

3、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注意(1)纳税人间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数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注意(2)居民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住用房减按3%的税率征收。3.消费税(设置了14个税目---与日常生活息息“不”相关)(1)比例税率---大多数。对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例如:化妆品30%汽车轮胎3%(2)定额税率---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例如: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3)复合税率---适用于卷烟和白酒例如:甲类卷烟56%、乙类卷烟36%,每支0.003元;白酒20%加0

4、.5元/500g注意:(1)金银首饰(包括金基、银基,不包括渡金银)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到零售环节纳税税率为5%。其他首饰仍按10%在原纳税环节计缴。(2)航空煤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3)护肤、护法产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4)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5)消费税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每只在10000元及以上的各类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一、应纳税额1.增值税(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X增值税税率-当期进

5、项税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不包括A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篝火发票是开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购货方)B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够级别、有证据、全上交)(2)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3%---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认定标准:A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即生产型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B其他纳税人(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6、在80万元以下的。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注意陷阱)2.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注意:(1)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认后,1年内不得变更。(2)缴税后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从以后的应缴税额中减除。(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

7、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润率)÷(1-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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