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ID:34748115

大小:72.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10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_第1页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_第2页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_第3页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_第4页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西北大学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以及《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西大学[2010]11号)精神,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2007]60号)的规定,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

2、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标准。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院(系)民主评议、公示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确保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我院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构和职责81、院里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

3、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2、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学生中产生,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3、院认定工作小组名单及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经院党委(总支)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4、由我院团分委下属的法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社负责具体的工作,包括贫困学生信息收集、汇总、甄别、筛选等认定前工作以及评选工作

4、的主持与监督,还有相关资助信息的院内通知与公开等事项。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两个层次。2、学生家庭难以支付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学生就学期间基本花费低于我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下岗(失业);(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8(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

5、害;(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7)基本生活费用低于现行西安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2)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下岗(失业);(3)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4)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其他无经济来源,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生活。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

6、工具;(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电脑(特殊专业除外);(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5)在校外租住房或经常出入社会餐厅、歌厅、酒吧、网吧等场所消费;8(6)有其他高档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7)所在班级2/3以上学生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遵照认定工作程序,认真完成认定工作。2、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

7、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3、院里每年定期向学生发送一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申请认定的,先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情况;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每学年结束前一个月,贫困生资助工作社在院认定工作小组领导下完成学生(毕业班除外)再次认定工作;新生的认定工作在学生入学后第一个月进

8、行。5、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与贫困生资助工作社相关负责人员8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本办法中的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层次,报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6、院认定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各年级认定评议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