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718131
大小:3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10
《河北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振兴发展中医药战略,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向社会传播科学、权威、准确的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和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加快健康河北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以《中医药法》关于“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的规定为遵循,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第三条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以省内知名中医药专家为主体、吸纳资深大众传媒人士参与,组建河北省中医药
2、文化传播专家团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具体实施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的审核把关。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四条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6-,传播科学、准确、通俗易懂的中医药健康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科普知识的需求。第五条向社会推出一批理论深厚、能言善讲、行业威望较高的中医药文化传播专家,提高专家社会知名度,传播中医药好声音。第六条创作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面向社会大众进行传播。第七条形成科普作品专家评价审核机制,确保传播作品科学、权威、
3、准确。第三章中医药文化传播专家团管理要求第八条入选条件(一)热爱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思想牢固,能够传播科学、准确、权威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二)中医药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中医药临床工作经历。(三)熟悉中医药专业知识和中医药文化,在中医药文化科普领域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四)五官端正,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具备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文化传播-6-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4、与管理。(七)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自动纳入本团体。第九条入选及退出程序河北中医药文化传播专家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统一面向行业进行遴选,自愿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考核的可成为专家团成员,工作不力的将被退出专家团。第十条专家职责(一)热心参加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活动,每年参加不少于10场公益性讲座。(二)积极创作并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每年报送至少两件原创文字作品。(三)积极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任务。(四)发现变相将中医医疗广告包装成养生节目、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伪专家录
5、制养生类节目等现象,及时向中医药监督执法部门进行反映。第十一条专家权利(一)优先推荐成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二)优先被省中医药管理局向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推荐并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介绍。-6-(三)优先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培训会、交流会,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相关知识与技能。(四)省中医药管理局对专家创作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择优结集出版,向社会推荐。第十二条专家纪律(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河北中医药文化品牌,不发表伪科学、违背中医药理论知识、
6、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言论,不宣讲个人不熟悉和本人专业领域以外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二)积极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指派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或内容评审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者,视为退出专家团,禁止该成员参加官方举办的各类文化传播活动。(三)认真对待年度考评,按时反馈年度考核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团成员予以退出并公告。(四)坚守职业操守,不以“河北中医药文化传播专家团专家”名义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严禁在节目中以介绍养生保健常识、接受患者咨询为名,以推荐自身产品或服务为目的变相发布中医
7、医疗广告,不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医院等作广告,不参加由社会公司策划制作的电视养生类节目。第四章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评审委员会管理要求-6-第十三条入选条件(一)热爱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理论深厚,能够对传播作品提出科学的评审意见。(二)中医药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15年以上中医药临床工作经历;传媒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健康相关媒体工作10年以上。(三)熟悉微信操作,能够及时参加文化传播作品线上评审工作。(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五)国家
8、级、省级名中医、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优先申请成为评审委员会专家。第十四条入选及退出程序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评审委员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遴选,自愿申请或由评委会内专家推荐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成为评审专家,不积极参加评审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将被退出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条评审专家职责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承担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内容的审核及评价工作,确保传播内容权威、正确。第五章组织管理-6-第十六条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中医药文化传播专家团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作品评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