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387857
大小:478.09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05
《网路互连之法规与技术问题分析new》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IP網路互連之法規與技術問題分析連耀南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系lien@cs.nccu.edu.tw摘要─IP網路互連在現階段採取低度管制政策,由網路電信法,以期達成促進消費者利益的目標[1,2,3]。市場業者之間自行協議,引發強勢網路與弱勢網路之間的爭主導者與CLEC的主張,都是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議,不利整體網路的健全發展。欲解決爭端造福大眾,化,而非以增進全體消費者之長期利益為目標,各業者必須修改電信法規將IP網路之互連納入電信網路互連管洋洋灑灑冠冕堂皇的訴求其實都有其偏頗之處,消費者理辦法,連同電話網路之互連一併管
2、理。本文就法規面多不瞭解電信法,極易被誤導。及技術面分析IP網路互連各項議題。由於接續成本的計算等技術問題尚未能有效的解決,修訂法規將會是任重2.1、現行電信法的管制方式道遠的艱鉅工程,必須及早投入研究未雨綢繆為將來法規的修訂預作準備。網路事業與其他事業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大者恆大」,而且必須互連方能運作。當兩個網路彼此之間互相依賴的程度相去不遠時,合則兩利,兩者之間的合作關鍵詞:網路互連,電信法規,IP網路協議比較容易達成。但如果彼此之間互相依賴的程度相差很大時,互連利益之天平向弱勢網路傾斜,強勢網路一、緣起往往不願與弱
3、勢網路互連,因此我國電信法將電話業務歸類為第一類電信業務,採高度管制且是不對稱的管制網路必須互連方能暢通無阻,使用者可以拿起電話政策,強制第一類電信業者彼此互連,並訂定成本計算打給在地球另一端的美國親人,可以送電子信給網路上方式,此外並有相當多的配套措施,使得第一類電信事任一個使用者,可以連上CNN得知剛發生在義大利的業可以穩健的向前發展。自電信業務開放民營以來,雖地震相關消息,網路經營者的努力功不可沒。網路的成然在網路互連方面多有爭議,但基本問題不大,可以順本計算以及營收分配事涉百億資金之分配,在網路互連利運行。的協定
4、中是頭等大事,近日中華電信與台灣固網在IP網路互連的費用上爭執不下,鬧出軒然大波,雙方各執IP網路業務在我國被歸類為第二類電信業務,電信一詞互不相讓,IP網路面臨互連中斷的危險。市場主導法採低度管制政策,任由業者自由競爭,政府盡量不介者中華電信堅持將與其互連的業者,(暫以CLEC稱入,並未強制互連也未訂定互連之計費方式。多年來由之),視為一般消費者客戶,而以零售市場價格計價,而業者之間以商業談判模式進行互連。世界各國亦未聞強CLEC則堅持互不收費。最後由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制互連的成例。如果要將IP網路互連納入電信法,沒
5、委員會(NCC)強力介入要求中華電信以批發價格計價,有現成前例可援,要新創一個公平合理的法律,可預見事件暫時落幕,但整件事情並未有清楚的法理解釋,消將是一個艱鉅的工程。尤其是不對稱管制政策本身是個費者也難以諒解。利弊共生的雙刃劍,利用不公平的手段強求公平競爭,非有縝密的制度設計,可能得到治一經損一經的結果─其實就法論法,IP網路屬於第二類電信業務,電信市場主導者不願投資建設網路,以免為人作嫁。試問,法並未要求強制互連,中華電信並未違反現行電信法如果將中華電信的光纖用戶迴路指定為瓶頸設施提供給規,CLEC的要求並無法理依據
6、,NCC亦法律上的根據其他業者以成本價共用,中華電信還有意願建設嗎?最後介入此事,得到此種結果,並無意外。雖然現行法規如是全民受害。此,亦值得探討其合理性,以作為修法的依據。本文試從法規面及技術面闡述IP網路互連各項問題及困難。我國第一類電信業務雖然已經開放民營,但是經營執照卻是採特許制,執照張數有限,相對的,各電信公二、第一二類電信在法規面與計費的分析比較司在接受特許利益之時,同時必須承擔很多限制與義務。第二類電信是全面開放,不限執照數量,國內大大電信法的訂定應以促進消費者的長期利益為最終目小小的第二類電信公司有數百家
7、以上。如果IP網路要改標,我國現行的電信政策已經揚棄傳統的公營獨佔模採強制互連,而且採取不對稱管制的話,大部分的第二式,改採開放民營模式,並將促進公平競爭的精神納入類電信業者必定見獵心喜蜂擁而上,數百家甚至數千家業者將IP網路業務切成零零碎碎的的板塊,後果難測。路間進出流量的差異作為計費的計算基準,為行文方以上分析之摘要請參考表一。便,簡稱「淨流量模式」。此種模式雖然是目前最受歡迎的模式,但是卻有相當大的弊病:各網路營運商並未表一:第一二類電信分析比較全力建設網路,必須分心去拉攏受歡迎的內容提供者以吸引外部流量。如果電信
8、法採用此種模式計費,對於IP第一類電信第二類電信網路的建設,將帶來難以逆料的影響。以上三種互連計開放方式特許,有限執照全面開放,不限執照費模式歸納於表二。管制方式高度且不對稱管制低度管制互連政策強制互連自由互連表二:現行IP網路互連計費模式計費模式優點缺點互連計價原則成本計價(LRAIC)商業計價1.互不收費增加競爭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