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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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第23卷第109期2007年10月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MmⅡf。,日H眦nnn肌c矧n砌Econo戚ccof蛔e¨2.23Ⅳ0.109Oct.2007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杨宏(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10)【摘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条款,结合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从关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各项规定、关注后期政策和关注地方政策三个方面提出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建议。【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14

2、8(2007)05一0096一0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太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改革,对大部分企业的发展将是一个绝好的机遇,企业应潜心钻研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用好用足政策给予的优惠条件,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在筹划中创造经济效益。一、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各项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了解机构场所的有关规定,把握纳税筹划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

3、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由此可知,优惠税率20%主要是针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故非居民企业应尽量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当然在居民与非居民资格选项中应尽量选做非居民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需要设立机构、场所,只要保证取得的所

4、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也可以适用20%的优惠税率。否则的话,就适用25%的普通税率,除非有政策性优惠,如第二十六条的第三种情况:“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给予免税。2、掌握营业机构有无法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支机构资格决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五十二条规

5、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如分公司,则需汇总计人总公司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总、分公司盈亏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情况下,具有抵税作用,汇总纳税比分开纳税更能节省税金,但分支机构若是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不能}[总计算纳税,所交企业所得税将会更多。因此,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考虑这种情况,再决策该分支机构是否应具备法人资格。当然,决策不仅仅只是考虑某一方面,而应全盘考虑,综合平衡。如所得税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地方政府可能不欢迎分支机构的设立,可能会对投资环境设立一些地方

6、性政策漏整,对此应一并考虑。3、根据纳税地规定,筹却l最优化法定纳税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确定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纳税地点的规定,无论是居民企业纳税地还是非居民企业纳税地,企业收稿日期:2007—07一作者

7、简介:杨宏(1967一),女,湖南洞口人,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审计室会计师96万方数据都应考虑其法定纳税地,将其法定纳税地设在税收优惠的地区,使企业能尽量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样,企业仍然需要考虑其他具体因素,使决策呈现整体最优化。4、针对新法执行时间进行纳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新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新税制的改革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因此执行新税制对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企业的税收环境更加宽松了。所以,企业近期的大型营销可尽量筹划在2008年1月1日后发生,而企业近期的大型

8、开支可尽早报账,不要延误到2008年以后。另外,享受税收优惠期过渡的企业由于其在过渡的优惠期内税负较低,之后税负会有所提高,这类企业可考虑将大型营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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