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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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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的思考新时期的行贿行为正向社会多领域多行业渗透,从金融证券、建筑工程等经济热点延伸到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多领域。同时,行贿的手段恶劣,从简单地送金钱、首饰发展到送股票、汽车、房子,包办出国旅游,利用美女,不择手段。行贿案件比例明显增加,行贿金额不断增大。贿赂案件在曝光以后,人们往往关心谁收了多少钱,而对谁是行贿人则不太关心,许多人认为与那些收受贿赂的贪官相比,行贿人是被动的甚至是被迫的,是“弱者”,忽视了行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行贿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腐蚀性强,社会危害性大,直接导致维护社会和谐的成本倍增。1、
2、行贿行为使得整个社会丧失了免疫力。社会上人们对于行贿与受贿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认为先有贪官的无限贪欲,才会有行贿者的不得已的“表示”。因而对受贿者十分憎恶,而认为行贿者值得同情。有些人甚至把行贿当成是搞活经济的“润滑剂”,是解决问题的“通行证”,是进行投资的“必要成本”,是一种正常的人情往来。由于利用行贿手段办事有上述广泛的社会基础,行贿行为现已成为腐败温床上弥漫的毒素,使得整个社会慢慢丧失了免疫力。2、行贿行为使合法经营者处于不利地位。一些企业、基层单位之所以行贿,原因之一便是避免行政权力的过度甚至非法干预,或者寻求高官当作“保护伞
3、”来摆平、防止行政官员的干预,以降低成本,求得企业有个好的生存、发展环境。这些行贿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法则。3、行贿行为使职务犯罪愈演愈烈。行贿行为对公务员队伍深入腐蚀,是职务犯罪温床上最易扩散的毒瘤。行贿者一旦实施行贿,就会变本加厉地将行贿之本捞回来,而国家公务员一旦受贿,必定以牺牲高于行贿之本数倍的国家、集体的利益作为回报;更为可怕的是,行贿一旦变味成“礼尚往来”,成为社会的一种时尚,大家都陷入一种为正当或不正当的利益而拿“礼”办事的心态时,职务犯罪也就愈演愈烈了。行贿行为正鲸吞蚕食着社会职业道德水平。二、加
4、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遏制行贿行为,是纯洁党的队伍,建设廉洁政府,促进市场经济,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从经济上对行贿人超额惩罚。让行贿人受到足够的惩罚,才能遏制腐败的蔓延。行贿人行贿的目的就是想要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加大罚金可以击中行贿人的痛处,有效地抑制其贪财图利的动机,同时对其做出限制在此行业某具体领域发展的相关规定。2、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行贿买来的“乌纱帽”戴不住。要进一步严明用人纪律,对行贿买官者调查核实后进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设置永久性网络公示,
5、并在十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严重者甚至开除法办。3、明确行贿罪量刑尺度,严惩行贿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行贿罪的追诉标准,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多次行贿的,按照累计金额予以处罚。对自然人行贿,特别是主观恶性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不能以罚代刑,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予以严惩。4、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堵住财政管理上的漏洞,刹住“公款行贿”风。加大对体制外资金的治理力度,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取消各单位“小金库”,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防范和
6、查处力度。要完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变目前地方或单位“跑部”申请专项拨款和资金的做法,逐步将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分配至地方,不再经由各部委,再逐级对口往下分,杜绝“跑部钱进”和部门利用审批权而滋生腐败。5、适时调整打击重点,重拳出击贿赂犯罪高发领域。在行贿案件频发的建设工程等领域实行企业廉洁准入制度,建立起全国范围的“行贿黑名单”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在国内任何地方,取消其在这一领域参与投标、竞争、经营的资格,从而遏止行贿行为的高发态势。反腐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打击官员受贿的同时,必然要惩制行贿者
7、。要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充分认识到行贿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从而使人们自觉抵制行贿,同各种行贿行为作斗争。与此同时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提高对行贿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打击行贿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监督机制。依法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震慑行贿分子,让每一起行贿犯罪都受到追究,不再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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