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ID:34340327

大小:248.5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9-03-05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1页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2页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3页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4页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池州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序号权力类型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1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受委托)1.《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对有关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作出,或者由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作出。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征收决定书副本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范围、方式和标准,确定征收对象。2.审核环节责任: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进行调查,收集

2、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3.决定环节责任:根据调查的结果,审查后作出征收决定,制作征收决定书。4.送达环节责任: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5.执行环节责任:对未按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加处滞纳金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事后监管环节责任: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1.《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二)不符合条例

3、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三)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1-2.《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生育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依次增加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三)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且女方不满26

4、周岁生育的,征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前款第二项中的总收入按生育双方实际收入计算;难以计算的,农村以所在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城市以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2、3、4.《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单位)发现公民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调查,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结束后,征收决定单位负责

5、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公民,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制作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必须加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章。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5.《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当事人未在征收决定单位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安徽省

6、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职责,应收不收的。2.擅自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的;3.不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的;4.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6.索取、收受贿赂的;7.截留、克扣、挪

7、用、贪污社会抚养费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1、2-1、3-1.《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一)擅自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二)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三)下达或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四)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五)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职责。1-2.《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不履行

8、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