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313681
大小:1.04 MB
页数:43页
时间:2019-03-04
《公司担保制度实证研究——基于《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学校代码:10327学号:1120150444硕士学位论文公司担保制度实证研究—基于《公司法》第十六条的分析学院:法学院专业:民商法学研究方向:商法学姓名:汤帅指导教师:张颖教授完成日期:2018年3月答辩日期:2018年5月EMPIRICALRESEAARCHONCORPORATEGUARANTEESYSTEMANALYSISBASEDONARTICLESIXTEENTHOFTHECOMPANYLAWADissertationSubmittedtoNanjing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FortheAcademicDegreeofMaste
2、rofCivilandCommercialLawBYTangShuaiSupervisedbyProfessorZhangYingSchoolofLawNanjing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March2018I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作者签名:日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完全了解南京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
3、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II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担保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我国自1993年制定《公司法》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以来,公司对外担保效力问题始终都存在争议,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情况也并不完全一致。2005年,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担保制度又重新进行了修改,虽与之前规定相比,对公司对外担保问题似有了明确规定,对担保的限制有所松动,但是相关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
4、议仍然存在。如对《公司法》规范担保事宜的第十六条法律规范性质的界定、债权人是否有义务审查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负有审查义务该如何审查、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担保事项时公司的担保能力、在公司章程缺位时应该由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作出决议等问题。目前,理论界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从纯粹的理论角度进行探讨,对于公司担保制度的实证研究成果并不多,而现有的实证研究成果又存在着实证研究数据过于陈旧、样本数据过少等问题。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收集了最新的145个案例数据,将既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司法实践情况相结合,对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实证研究。通过研究发现,理论界争议的《公司
5、法》第十六条的性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基本明确,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其是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但是对于债权人是否负有审查义务、以及债权人负有何种形式的审查义务的问题,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意见分歧较大。对于理论界讨论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担保事项时公司是否具有担保能力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此并无较大争议,一般认为公司在此情况下具有担保能力。对于理论界争议的在公司章程对公司担保问题缺位时应该由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作出决议的问题,则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发生,法院一般更关注担保决议的效力问题,而很少关注应当由哪个机构作出担保决议的问题。同时,在研究案例时发现,法院在审理公司担保案件时存在对
6、“强制性规范”认识不足、引用法条错误的情况。根据研究,笔者建议:第一,应当将《公司法》第十六条界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第二,债权人应当负有形式审查义务,但不应当审查公司章程;第三,公司章程缺位时公司仍具有担保能力;第四,法院应当规范用语。关键词:担保;《公司法》第十六条;法律规范性质;公司章程;审查义务I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ABSTRACTAsalubricantofeconomicdevelopment,guaranteesystemplaysanimportantroleinthedevelopmentofmoderneconomy.Sincethecompanylaw
7、hasbeenestablishedin1993tolimitthesecurityofthecompany,theissueoftheeffectivenessofthecompany'sexternalguaranteehasalwaysbeencontroversial,andtheresultsoftheoreticalresearchandjudicialpracticearenotentirelyconsistent.In2005,thecompanylawofourcountr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