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第一六条的理解与适用——以公司担保债权人的审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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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司法》第一六条的理解与适用——以公司担保债权人的审查义为维护公司、债权人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行《公司法》第一六条、第一0五条以及第一二二条对于公司提供担保的抉择程序、抉择主体以及抉择权限作出了划定。从全部公司立法的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来望,《公司法》第一六条是规制公司对于外担保的核心条款。然而,关于该规范的理解与适用,不管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着不同乃至截然相反的观点。有学者坦言,对于《公司法》第一六条的解读几近是1个尖端的难题。[一]总的来望,相干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公司担保债权人的审查义务以及背抗上述划定的担保合同的

2、效劳题目。换言之,就是担保债权人是否是负有审查义务?若是担保债权人有此项义务,那么应该审查什么,依照什么详细尺度审查,背抗义务又当如何?这些题目的解答,对于于公司担保纠纷的裁判拥有首要的法律价值以及实践意义。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公司担保的主体是1般意义上的普通公司,并非指以开铺担保业务为目的而设立的“担保公司”,因为对于于这种公司而言,对于外担保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担保债权人不应负有此类审查义务。1、公司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的法理基础(1)对于《公司法》第一六条效劳性质的解读如何解读《公司法》第一六条,直接关涉公司担保债权人

3、审查义务的有无。《公司法》第一六条划定:公司为别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划定,由董事会或者者股东会、股东南大学会决议;公司章程对于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划定的,不患上超过划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者实际节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者股东南大学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者实际节制人安排的股东,不患上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从以上表述中的诸如“不患上”、“必须”以及“应该”等限定词义来解读,第一六条在性质上属于法律的强迫性划定,而非提倡性划定或者者任意性划定。就详细法律效劳而言,笔者以为,其1,对于于《公司法》的上述强

4、迫性划定,担保法律瓜葛的各方当事人及其利益相干者,均应视为有义务知悉这1条款,并依据这1条款的请求束缚自己的行径,背抗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2,当然背抗公司法强迫性规范的行径并没必要定无效,然而否有效应取决于强迫性规范的详细性质与立法目的。[二]从《公司法》第一六条划定的详细性质与立法目的来望,该划定属于法律的效劳性规范而不是治理性规范。因为治理性规范是指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未明确划定背抗此类规范的法律效劳,并且其立法的主旨在于治理以及处分背规行径,而不是根本上否认该背规行径效劳的法律规范。从《公司法》第一六条及其相干条款的详细性质

5、、立法违景以及主旨来望,由于一九九三年《公司法》缺少此类划定,导致在实践中公司节制股东以及公司高管滥用公司资产对于外提供良多背法担保,使患上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遭到了严峻的侵害与威逼。针对于这类惨痛教训,立法机关终极在二00五年有针对于性地制定了《公司法》第一六条及其他相干条款,旨在保障公司对于外提供担保时遵守严格的抉择程序,而且也在警示债权人严格审查担保合同的签约程序,以防范担保无效的法律风险。[三]有关公司担保的规范内容非但拘谨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节制股东、董事以及高档治理职员,而且也拘谨担保债权人,从而遏制公司的无序、

6、恶意担保行径的产生。可见《公司法》第一六条的效劳在性质上属于效劳性法律规范,对于担保法律瓜葛的所有当事人都拥有束缚力。(2)对于公司章程的公示效劳的解读关于公司对于外担保债权人的审查义务,咱们还可以从公司章程的公示效劳角度再度予以考察。依据《公司法》第一六条的划定,除了非公司自设立之初就抉择分歧过错外入行担保交易,对于外担保的划定几近是1人公司除了外其他公司之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公司章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存案是1种传统的公示方式,其主旨就是使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则公诸于众,防范公司、股东或者者第3人受公司相干利益主体的讹诈之苦。于是,公

7、司章程在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效劳,象征着善意第3人对于公司章程的信赖遭到维护,非善意第3人要遭到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抗衡。就对于公司担保债权人而言,若是担保债权人由于自己的毛病致使担保合同的签订背抗了公司章程的划定,则担保合同对于公司没有拘谨力。综上所述,假设公司担保债权人拒尽或者怠于依照公司章程的划定认真审查公司关于担保抉择主体、抉择程序以及抉择权限的适量性,则担保公司有权拒尽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此种审查义务既源于法律的划定,也源于公司章程登记的抗衡效劳。当然“第106条对于于担保权人而言,也许是恶法恶条,但它的的确确是公司股东尤为是

8、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守护神。在这类业务中,安全以及程序的价值遥高于所谓效率的价值。”[四]本文于免费,2012年最新,。2、公司担保债权人审查义务的内容本文于免费,2012年最新,。(1)《公司法》明确划定的义务内容依据《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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