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特殊审计领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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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特殊审计领域  本章介绍的是除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属于比较重要的内容。特别是验资业务。具体要求:  1.理解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2.掌握审验程序  3.掌握验资报告  第一节 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一、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和发表意见的要求——是指CPA接受委托,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这里说明的财务信息具体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组成

2、部分;合同的遵守情况;简要财务报表。★此类业务也是提供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二、总体要求(一)承接业务的一般要求:在承接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前,CPA应当与委托人就业务性质、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意见。(二)了解所审计信息的用途及可能的使用者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CPA应当清楚了解所审计信息的用途及可能的使用者。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所审计财务信息一般是为了满足特定使用者的特定需要,具有特定用途。(三)说明审计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为了避免审计报告被用于非预定目的,CPA可以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段

3、之后,增加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目的,以及在分发和使用上的限制。(四)审计报告的要素(五)审计报告格式被指定时的处理  委托人要求按照指定格式出具审计报告,CPA应当考虑指定格式报告的实质要求及措辞。必要时,应当修改指定格式报告的措辞,或另附一份报告。(六)所审计信息是基于某项合同条款的考虑三、对特殊目的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1、对按照特殊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CPA应当考虑财务报表的标题或附注是否已指明特殊编制基础,如果该财务报表未能冠以适当的标题,或特殊基础未得到充分披露,CPA应当出

4、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一,CPA应当提请委托人不应将整套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后;  第二,如果已对整套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有在组成部分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部分时,CPA才可以对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3、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10★ 第一,只有当合同遵守情况的总体方面与会计和财务事项相关,且在CPA专业胜任能力范围内时,CPA才能承接该项业务。如果该项业务的某些方面超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CPA应当考虑

5、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二,CPA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对审计报告使用规定的强调事项段,指明审计报告仅供被审计单位与签订该合同的另一方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4、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一,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CPA才可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第二,CPA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不应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术语;第三,提及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和意见类型。如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还应指明发表该

6、意见的理由及其影响;第四,简要财务报表应当清楚地表明其信息的简化性质,并提醒使用者,因此,应在强调事项段中明确,为更好的理解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简要财务报表应当与最近已审计财务报表(包含了要求的所有披露)一并阅读。【例题1·多选题】CPA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在审计报告中特别指明的有( )。 A.应将简要财务报表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B.提及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和意见类型 C.简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D.如

7、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还应指明发表该意见的理由及其影响【解析】CPA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不应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术语。【答案】ABD【例题2·判断题】如果已对财务报表整体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就不应再对该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 )【解析】如果已对整套财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组成部分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部分时,CPA可以对组成部分出具审计报告。【答案】× 第二节 验资一、验资概述(一)含义——是指

8、CPA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二)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1.设立验资  需要CPA进行设立验资的情况主要包括:(1)被审验单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一次性全部出资和分次出资的首次出资。(2)公司新设合并、分立,新设立的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变更验资  需要CPA10进行变更验资的情况主要包括:(1)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投入资本,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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