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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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分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四个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是随着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依民事权利的权能作用,可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主体仅凭自己的单方意思可以直接作用与客体实现其利益的权力。特点是强调主体行使权利的直接性和排他性。请求权:是

2、指主体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已实现其利益的权力。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力。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使自己的民事权利或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或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民通意见》第51条: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认定合伙无效。《合伙企业法》第43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

3、入伙协议。...《民法通则》第35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37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机关: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在法人成立时

4、产生,不需要特别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法人机关一般情况下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构成。权力机关又称意思机关或决策机关,它是形成法人的意志,对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即法人事务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机关,是产生并领导和监督法人其他机关的机关。法人的执行机关为常设机关。法人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并不是独立主体,无独立人格,不能独立于法人之外而单独存在,它只能依附于法人,作为法人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法人

5、的分支机构是指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之内,不是法人机关的一种。合伙是个人之间为实现共同民事活动目的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权利义务关系。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按照设立人的意思进行管理,没有意思机关,也称他律法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取得利益2.致他人受损失3.取利与他损有因果联系4.无法律依据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6、肖像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以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健康权: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持其身体机能健全的权利。姓名权:指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姓名使用权,姓名决定权和姓名改变权。名誉权:指民事主体依赖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是权利主体的精神性人格权。《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

7、干问题的解答》最高院第8...条: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

8、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民通》13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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