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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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民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

2、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通常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我国,自然人、法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在一定范围内也是民事主体。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并生存的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是我国的公民。我国民法上的自然人,不仅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这些人在

3、我国境内参加民事活动,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但其活动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  ①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它是公民具有独立法律人格,成为民事主体的必然要求和集中表现。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法人的宗旨不同,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自己的特点,即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一般来说,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

5、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客观事务,主要包括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的不同性质,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能够成为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主要有:(1)不可抗力;(2)时间的经过;

6、(3)人的出生和死亡。  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包括积极的活动(称为“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活动(称为“不作为”)。成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行为必须能够依法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产生,其主要包括:(1)事实行为;(2)民事行为;(3)违法行为等。  四、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民事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是指决定民事法

7、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可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双

8、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等等。   五、代理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是:(1)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而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却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2)代理人在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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