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东方系统精讲班李红勃理论法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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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东方在线2010年司法课程主讲:李红勃欢迎使用新东方在线电子教材系统精讲班法理学讲义新东方校训:追求卓越,挑战极限!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理论法学讲义第一部分法理学和法治理念2导论:法理学的理论体系2第1讲法的概念2第2讲法的作用4第3讲法的价值5第4讲法的要素7第5讲法的渊源与法律体系10第6讲法的效力11第7讲法律关系12第8讲法律责任13第9讲立法:法的创制14第10讲法的实施15第11讲法律方法16第12讲法的起源与发展20第13讲法的传统21第14讲法的现代化与法治22第15讲法与社会、经济24第16讲法与道德、宗教、人权

2、25第17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7第二部分法律制度史31第一节中国法制史31第二节外国法制史42第三部分宪法与宪政46第1讲宪法的基本理论46第2讲国家基本制度46第3讲国家的结构48第4讲公民的基本权利49第5讲中央国家机关50第6讲地方国家机关51第7讲中国司法制度54第8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55第9讲宪法的实施56提示:本讲义版权所有,仅供课堂教学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传播。....第一部分法理学和法治理念导论: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第1章法的本体论理论体系:法的本体论问题,是法理学最核心和最根本的问题,其内容是探讨法的一般原理,其中最重要的考点包括:法的

3、概念、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这部分的内容很重要,在法理学全部客观题考核中约占一半的分值。第2章法的运行论理论体系:法的运行,是从动态上考察一国法律制度的全部运行过程,这个过程是法律从法律思想到法律文本再到法律实践的转化运动。其重要考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这部分内容比较简单,一半结合实际来考核。第3章法的演进论理论体系:法的演进,是用历史的眼光来考察人类法律文明的来龙去脉,是对法律作为制度文明的历时性考察。这部分的重要考点包括:法的起源、法的发展、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两大法系、法的现代化、法

4、治国家等。其中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国家理论往往构成论述题的出题背景。第4章法的社会论理论体系:这一部分,着重考察法与社会其它现象之间的关系,是从外部视角对法律现象的再审视。其重要考点包括: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道德、法与人权等。第5章法治理念论本讲结构:法治理念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是影响和塑造中国法治的精神力量和意识形态背景。其重要的考点包括:法治理念的来源、法治理念的内涵、法治理念的作用、法治理念的践行等。考核方式以记忆为主,因此难度不大。第1讲法的概念考点一:法的概念争议(一)实证主义法概念(务实的立场)1.基本立场:法与道德是完全分离的,“实

5、际上是怎样的法”和“应该是怎样的法”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对法的理解应从法律内部进行,而不是考虑其他道德、宗教、意识形态等外部因素。2.定义法的要素:(1)权威性制定,即法律是由有权的立法主体制定的;(2)社会实效,即法律应该是在社会中有效的和被公众普遍遵守的规则。....3.代表学派: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的是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的是分析主义法学派(也叫分析实证法学派),代表人物为奥斯丁、哈特和凯尔森等。(二)非实证主义法概念(理想化的立场)1.基本立场:在对法律下定义时,道德因素必须被考虑进去,也就是说,法与道德是相互联

6、系不可分离的,法律必须符合道德。2.法定义的要素:(1)内容的正确性,即法必须是符合道德的,其内容必须是善和正义的;(2)对社会有实际效果;(3)由有权的立法者制定。3.代表学派:自然法学派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唯一因素,而以的德国阿列克西为代表的第三条道路则主张把内容正确性、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作为定义法的共同要素。【知识扩展】法的概念是法学的最基本问题之一,西方三大法学派在这个问题上均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因此有必要扩展了解。1.自然法学派:以卢梭、孟德斯鸠为代表人物。主要观点包括:政府制定的法律必须尊重公民的自然权利和本性需求,也就是说,国家的制定

7、法必须符合更高的自然法即道德,自然法代表了公平、人权、自由和正义。如果政府制定的法律违反了自然法的原则和标准,就丧失了合法性基础,就属于“恶法”,而邪恶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人民没有义务去遵守。2.分析实证法学派:以凯尔森、哈特为代表。实证分析法学就像自然科学家作实验一样,强调对国家制定的法律进行客观的技术分析。在实证分析法学家看来,法律就是国家的一种命令,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尽管常常相似,但在逻辑上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因此,法学应当关注制定法,研究其规则、语言、结构,而不是空洞地讨论法律的善、公平和正义。3.社会法学派:美国庞德是社会法学的集大成者。庞德提

8、出,社会法学所注意的是法律的作用,而不是法律抽象的内容,与此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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