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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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赣国税发﹝2009﹞14号【发文日期】2009-01-21【实施时间】2009-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优化税收服务,省局对现行《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

2、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原则上由负责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负责,各设区市局确定监管责任部门后上报省局(流转税处)。县(市、区)局相关部门职责由设区市局确定。  二、各设区市局负责印制《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投诉受理登记表》和《企业安装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告知书》免费提供给纳税人。新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企业必须发放《企业安装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告知书》。  三、服务单位发现企业开票操作人员没有《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使用单位操作员结

3、业证书》的,应报告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后可以暂时停售该企业增值税发票,并责令企业派员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立即恢复发售发票。  附件:  1.防伪税控企业培训及专用设备销售明细表  2.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通用设备检测单  3.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投诉受理登记表  4.企业安装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告知书  5.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以

4、下简称开票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从事开票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销售并为开票系统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单位的技术服务质量,维护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应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省局负责对服务单位的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及其它与推行防伪税控系统相关的事项进行监管,组织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综合测评。  设区

5、市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对服务单位在专用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维护、技术服务、培训等方面进行监管;协调县(市、区)局(以下简称县局)与服务单位有关技术服务事项;受理对服务单位的投诉,监督服务单位及时处理;组织对市级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测评;及时向省局报告监管相关情况。  县局负责对服务单位在本辖区专用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维护、技术服务、培训等方面进行监管;协调使用单位与服务单位有关技术服务事项;受理对服务单位的投诉,监督服务单位及时处理;对辖区内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向上级报告监管相关情况。  第四条省级服务单位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须报经省局同意。省、市服务单位每年1月底

6、前分别向省局、市局报告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详细情况;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必须于变动后一周内分别向省局、市局报告。  第五条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使用单位收取费用;开票系统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省局备案。  第六条对服务单位培训行为进行监管。  (一)服务单位应按规定对使用单位开票人员进行培训、组织考试、发放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使用单位操作员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  (二)服务单位不得只收费不培训或培训走过场,国税机关应不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三)服务单位发现使用单位开票操作人员不具有《结业证书》的,应及时

7、报告主管国税机关。  (四)服务单位必须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使用单位开票人员的操作培训。具体时限由市局和市级服务单位确定。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  (五)服务单位每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培训明细情况(附件1)。  第七条对服务单位专用设备销售情况进行监管。  (一)服务单位在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提出购买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使用单位发售专用设备。  (二)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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