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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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乐税网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标签】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共享服务系统管理【颁布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发文日期】2003-06-01【实施时间】2003-06-01【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增值税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

2、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  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

3、一卡,不再另行实行一机多卡。  三、为切实解决当前部分小企业开票难的问题,市局确定先选择南汇、奉贤、松江、青浦等4个区税务局作为实施"一机多卡"的首批试点单位,重点考证共享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取得经验后再视情形推广。  四、有关试点分局可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与有关服务机构加强联系,共同商定包括服务点设立、服务对象确认和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等相关业务问题。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人共享系统开具专用发粟,必须依据自愿的原则。  六、按照节省成本、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每个区一般可在区内外设立若干个共享系统开票服务点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

4、每个开票服务点可以对应若干个区属经济开发小区。  七、有关服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开票服务收取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按国家税务总局注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一机多卡"业务的紧急通知》(国税注 字﹝2003﹞5号)规定执行。  八、市局稽管处、信息技术处、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共享系统实行共同管理。市注 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根据本试行办法确定的服务机构若干职责和违规追究等,负责制定服务 机构规范开票的管理制度,并报市局稽管处、信息技术处备案。  九、实行共享系统管理,是

5、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 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一项长效管理机制。为此,各分局特别是各试点分局 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抓紧落实。要注意内外整体协调,重视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督促 服务机构切实做好数据、设备的安全防范管理和规范操作;加强与服务机构的信息沟通和联 系,协助服务机构做好对纳税人的开票服务工作。  十、各单位在执行本试行办法时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稽管处、信息技术处。   十一、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种表、证、单、书等由市局统一设计样式,各分局可按本通知 所附表、证、单、书样式(附件一至附件十,详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业

6、务操作 程序所列附件清单)自行印制使用。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抄送: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附件 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 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 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l8 号)规定,制定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共享系

7、统是通过利用通用设备共享服务功能,在专用设备不违背对应一致、单独 使用的原则下,利用防伪税控系统为多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开票服务)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第三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具有辅助开票功能的共享系统为其开具专用发票。在条件具 备的前提下,税务机关鼓励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第四条经税务机关确认具备合法资质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是使用共享系统为纳税人提 供开具专用发票服务的机构。  第五条依据自愿的原则,纳入共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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