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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及模式选择2003年11月4日 10:25:44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 我国高职院校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期,虽然历史短,但经十余年的艰苦努力,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也“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把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层次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
2、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
3、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问题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归纳起来,有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与实践之间,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学校偏重利益,没有形成长远的人
4、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 2、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项目支持、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高职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 3、“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是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
5、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4、高职院校自身的科研能力较弱,无论是在校企合作方面还是在校办产业(实业)方面都难以达到高水平。因此,如何提高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等方面都须寻求新的出路和突破口。 5、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行为,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规范和推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因此,须健全有关政
6、策与法规,寻求资金投入的保障,并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这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1、校办产业(企业)模式。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有实力的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 2、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事实上过去的中等专业学校,大都是这种模式。因此,从重点中专升格为高职院校的学校完全可以走这一模式,只要在制
7、度、组织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创新,必然有新的飞跃。 3、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进行校企合作。企业可以是国内的企业,也可以是国外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共享办学效益。 上述三种校企合作模式体现了五个特点: 1、体现了平等合作的办学关系。 2、具有完备的工作保障体系。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及相关文件体系的建立,为合作办学和开展产学研结合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8、 3、实现教学地点的优势互补。 4、具备协调一致的教学文件。 5、确保受教育者的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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