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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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金山二00四年八月四日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保障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

2、市公共客运交通(以下简称城市公交),是指城市内供公众乘用的公共汽车等客运交通工具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 城市公交应当坚持全面规划、有序竞争、协调发展、服务乘客的原则,优先发展大运量城市公交。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交发展实行宏观调控,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城市公交资源,对城市公交发展给予政策扶持。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公交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

3、城市公交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加强城市公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公交管理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多种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公交。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公交、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公交专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公交专业规划,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八条 城市公交专业规划确定和预留的城市公交线路、场(厂)站设施及枢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用地规划统一管理,任何单位

4、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九条 城市中的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建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轮船客运码头等工程项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配套建设城市公交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港湾式公交站点、候车亭等。在车辆容易堵塞等特殊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城市公交优先通行车道和设施。  第十条 从事城市公交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理、可行的营运和经营方案;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车辆;  (三)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

5、员、技术人员和驾驶员、乘务员;  (四)有与经营方案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列条件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 从事城市公交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城市公交经营许可证;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

6、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公交线路和设施,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公交营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时间行驶和停靠。  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断或者改变城市公交营运线路的,应当经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城市公交经营者对其所属的城市公交营运车辆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和维修,确保其性能完好。  城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交营运车辆和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城市公交经

7、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营运车辆显著位置标明城市公交线路编号以及起始和终点站名、行车路线、始末时间等内容。  第十六条 城市公交票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核定。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城市公交票价时,应当依法进行听证。  第十七条 免收下列乘客或者货物的乘车费用:  (一)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盲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其他持有免费乘车证件的人员;  (二)成年人携带的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三)乘客携带的重量20千克或者体积?0.125?立方米以下的物品。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8、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城市公交营运规范。  城市公交营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应当遵守城市公交营运规范,为乘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营运线路和停靠站点,不得拒载乘客或者中途逐客;  (二)车辆驶入站点,按指定位置摆正停稳;车辆驶出站点,提前关好车门,缓速启动;  (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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