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ID:33919947

大小:126.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9-03-02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_第1页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_第2页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_第3页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_第4页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2、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三)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四)激励先进,促进发展。(五)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四、考核内容(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

3、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对师德表现、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1.职业态度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2.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

4、、业务进修等)、工作能力(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骨干作用、管理能力等)等方面。3.履行职责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学基本要求》内容,考核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情况,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量(指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其它工作量;因班主任发放岗位津贴,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教育教学(指德育实施、教学常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教育科研、公开教学、课外辅导等)和其他活动。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工作效能等)、学生发展(指综合素质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他表彰等)等情

5、况。考核教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取得的教学成绩为依据。(二)学校管理、教辅、工勤人员的绩效,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对副校级、中层干部等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的工作折算相应的工作量。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切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五、考核办法(一)县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6、。(二)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定数量的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三)绩效考核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根据考核细则认真操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四)考核程序考核中务

7、必遵循客观、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可以采用教职工自评、教职工互评、学生测评、家长评价、考核小组考评等方式对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报县教育局同意后,自主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对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五)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3.

8、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