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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5
《试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携带凶器抢夺” 法律毕业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试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携带凶器抢夺”院系: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二〇一年月学术诚信声明-15-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数据、图片资料均真实可靠。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论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培养单位。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本人签名:日期:摘要-15-我国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意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般认为该规定为技术性规定而非注意性规定,而对该规定的认定还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讨论:携带行为认定、有关凶器的理解、携带时主观意志的认定。因此对此司法实践认定中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本文从司法实践出发,对此作初步探讨。关键词:犯罪构成性分析;凶器;抢夺;定罪目录-15-第一章概述/引言51.1何为“携带凶器抢夺”51.2司法实践中认定“携带凶器抢夺”问题的描述51.3本文的工作.61.4
3、论文结构简介6第二章“携带凶器抢夺”综述52.1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犯罪构成性分析………………………………………..2.2关于携带的理解52.3关于凶器的理解6第三章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73.1司法实践中“携带”的认定73.2司法实践中“凶器”的认定73.3司法实践中“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8第四章总结与展望8参考文献11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13致谢14附录15-
4、15-第一章概述/引言1.1司法实践中认定“携带凶器抢夺”问题的背景和意义《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解释》第6条规定:“《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虽然《刑法》详细的规定了何为“携带凶器抢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为“携带凶器抢夺”困难重重,争议较大,而最终的认定,会给犯罪嫌疑人带来相差悬殊的刑罚,所以司
5、法实践中正确的认定是否“携带凶器抢夺”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还关系到整个司法审判体系的权威、公正。1.2司法实践中认定“携带凶器抢夺”问题的描述司法实践中认定“携带凶器抢夺”需要定义一下问题:第一,对“携带”的理解和认定,何为“携带”?第二,对“凶器”的理解和认定,何为“凶器”?第三,“携带凶器抢夺”值得注意的几个相关问题。1.“携带凶器抢夺”和“持凶器抢夺”的不同2.“携带凶器抢夺”是否受抢夺数额的大小影响3.“携带凶器抢夺”和“转化型抢劫”的区分和联系只有理解、认定好以上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问
6、题,在学理上有了较合理、较科学的阐释,在司法实践中,才能更好的理解和认定,才能更好的避免误判,保证与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平公正。-15-1.1本文的工作本文主要从对“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和认定上展开论述,侧重点为在司法实践的立场之上,法学的研究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所以只有更好的为司法实践所想,为司法实践所用,才能更好的推动法学学科的进步,推动我国法制立法工作的完善、司法工作的权威、独立。1.2论文结构简介本人在第二章节将分别展开在“携带凶器抢夺”中对“携带”和“凶器”的理解。在第三章中从司法实践的角度,
7、探讨如何在司法审判中认定“携带”,认定“凶器”,认定“携带凶器抢夺”,最终圆满的完成一次正确的司法审判。在第四章中结合司法实践展望、总结“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和定罪。第二章“携带凶器抢夺”综述抢夺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罪名。在犯罪构成上,抢夺罪具有与抢劫罪具有十分相似之处。但是,抢夺行为的行为特征是非暴力性,而抢劫的行为特征是暴力性,这成为抢夺罪与抢劫罪的重要区别。但是抢夺罪与抢劫罪有密切的联系,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是抢夺罪可以转化为抢劫罪:依照刑法规定,实施抢夺行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依法以抢劫罪论处:一,根据
8、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抢夺之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犯罪;二,根据第二百六十七条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量刑。刑事立法对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评价是轻重有别的。所以当出现“携带凶器抢夺”情况时,如何认定抢夺是否可以转化为抢劫便显得十分重要。所以本人将针对“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和认定展开以下论述。2.1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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