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论涉他契约_兼评合同法第64条_第65条之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涉他契约)))兼评合同法第64条、第65条之规定X尹田内容提要:涉它契约之涉它,包括债务人有义务使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和第三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两种情形。涉它契约系指使契约发生以上结果的特别合意,与其赖以产生的原因行为不可混同。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债权人同时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在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对自己损害的赔偿。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并不因当事人的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第三人不履行时,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第64、65条未赋予第三人任何法律地位,与德国法上的/经由被指令人而未交付0相同
2、,因此不属涉它契约。关键词:民法合同涉它契约依通说,涉他契约为其内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使第三人向另一方为一定给付,此谓/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0;其二,合同双方当事人112约定,由一方向第三人为一定给付,此谓/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0。对于涉他契约,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债务法、日本民法典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均有相应规122132定。我国合同法第64条也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0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0表面观之,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与前述/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0及/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0完全相同,但仔细检查有关理论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立法例,即可发现,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与之存在天渊之别,事实上,我国合同法颁布以来,实务界对前述条文的理解可谓疑虑丛生,众说纷纭。本文特对此发表拙见,以利我国新合同法的正确执行。X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112参见郑玉波:5民法债编总论6,台湾三民书局1996年11月版,第388页。122参见法国民法典第1120、1121条;德国民法典第328-335条;意大利民法典第1411-1413条;瑞士
4、债务法第111、112条;日本民法典第537-539条;台湾民法典第268-270条。132指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33#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一、涉他契约的制度价值及其制度设计(一)涉他契约的制度价值合同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法律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上的一个特殊问题。根据合同相对效力原则,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只能对订立合同的双方产生约束力。在近代民法经典的契约理论中,合同相对效力原则被认为是意思自治原则所导致的当然结果:依照意思自治的要求,当事人的意志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渊源0、/根据0和/原动力0,只有在合同中表达自己意志的人,142才能受该合同的约束。
5、不仅/己所不欲,毋施于人0,即使/为己所欲0,也同样毋施于人。因此,法国民法典在规定/契约仅在缔约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0的同时,并未忘记再加上/契约不得损害第三人0,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也不得使第三人享受利益0的具体说明(第1165条)。但是,近代大陆法各国并没有完全承袭罗马法的传统,严格遵循其/任何人不得为他人缔152约0(Alteristipularinemopotest)之法谚,而是在贯彻合同相对效力原则的同时,设定了某种/例外0,即对所谓/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0予以承认。不仅如此,伴随商品经济社会的进步,商品流通日趋灵活,早期商品交易双方关系的封闭性与孤立性,为现代商品交
6、易过程中各相关交易的连续性及相互依赖性所替代。除人身保险、货物运输等性质上极有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之外,为简化交付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在/连锁买卖0、/连锁租赁0等情形,由出卖人或出租人向第三人(次买受人或次承租人)直接交付标的物,或者由第三人(次买受人或次承租人)向出卖人或出租人直接支付货款或租金的方式,为交易者所普遍采用,并进而产生更为复杂的各种交易关系。同时,在买卖、租赁(包括融资租赁)、承揽、赠与、委托、技术转让等各种合同关系中设定第三人的权利,以减少第三人(往往是与交易相牵连的另一交易关系的主体)的交易风险,增加第三人之债权的受偿机会,也为常见现象。因此,在/为第三人利
7、益订立的合同0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涉他契约制度渐成一项独立制度,并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涉他契约的制度设计对于如何设计涉他契约制度,大陆法与英美法采用了不尽相同的思路。在英美国家,第三人利益合同始终被认为是对古典契约法上合同相对效力原则(doctrineoftheprivityofcontract)的突破。在美国,纽约上诉法院于1859年审理的劳伦斯(lawrence)诉福克斯(Fox)一案被认为是第一个在英美近代契约法上承认第三人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