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

ID:33744807

大小:143.01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02-28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_第1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_第2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_第3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_第4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b》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录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

2、的规定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规定展开编辑本段简介  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合同诈骗罪义务内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目前(指2009年)中国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3、、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录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规定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

4、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规定展开编辑本段简介  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合同诈骗罪义务内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目前(指2009年)中国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5、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录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规定简介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认定1.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2.

6、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3.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案例1.事件2.虚报资本注册信息公司合同诈骗罪常见犯罪手段处罚·相关司法解释·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规定展开编辑本段简介  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合同诈骗罪义务内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目前(指2009年)中国关于合同概念的民事法律规定有二条,一是《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

7、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是《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编辑本段刑事责任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

8、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编辑本段构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