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ID:33731360

大小:217.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2-28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第1页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第2页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第3页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第4页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佛山市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广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预(决)算管理(一)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财务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1.财务收支计划;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3.基本建设计划;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5.收益分配计划;6.其他与集体经济或农民负担有关的财务收

2、支计划。(二)财务计划须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报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三)会计年度结束后,村集体于次年的一月底前将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收益分配情况、村干部报酬情况等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报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二、财务收支管理15(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承包单位和个人因承包集体耕地、鱼塘及其它集体资源等上交的发包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以外的收入列为其它收入。村集体须根据合同按时催收各种收入,避免造成坏账。(二)村集体经

3、济组织的经营性支出是指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所耗费的支出;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组织和集体管理等的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支出列支为其他支出。(三)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资金使用须按照镇(街道)关于资金的审批程序和权限,通过《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支出审批。(四)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证明人证实,根据所属单位财务审批制度按权限审批后,提交村级监委会审核通过,方可入账。对手续不完备、内

4、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的费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审批。(五)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15财务一次性支取、划拨3000元以下的,根据所属单位财务审批制度按权限进行审批;支取款项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应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共同签批;若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交叉任职的,则须要和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没设副主任的由副书记)共同签批;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经手人的,应有至少一名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签名同意。农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除按前款规定审批外,应报镇(街道)农村财务监

5、管中心审核。审核标准由各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六)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原则上不能购买理财产品,如确需购买的,必须选择货币型保本理财产品。购买前,须经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并在会上公开购买理财产品的所有销售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若表决通过后,按大额支出流程经镇(街道)审批后方可购买。三、票据管理(一)全区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统一使用制式《禅城区镇(街道)农村集体组织收据(电子)》和普通收据,以及按照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有关制度要求使用《佛山市农村管理信

6、息系统》网上套打支票等功能模块。(二)“普通收据”使用原则对于发生业务金额少的经济业务,可使用15“普通收据”,该收据由各镇(街道)财监中心统一负责印制、下拨、核销,“普通收据”不能作为单一的入账依据,只能作为附件与“电子收据”一齐入账。具体使用原则如下:1.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2.收款方式采用现金结算;3.同一付款单位,不得将金额化整为零,使用“普通收据”。(三)“电子收据”使用范围1.非经营性项目收款;2.各级财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补助款收入;3.“一事一议”资金的款项收入;4.社会、个人的捐赠款项收入;5.“应收款”或“应付款”账

7、户的往来款收取;6.其他。(四)“电子收据”、“普通收据”使用要求1.用户单位对已开具“普通收据”的起止日期、起止号码、金额进行汇总登记,然后开具“电子收据”;2.“电子收据”第二、第三联,连同“普通收据”第三联(盖上“附件”印章)入账。15(五)村集体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没有使用《佛山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套打开出的支票和其他银行票据的,银行有权向村组所在镇(街道)的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反映情况,并即时通知开户单位查明原因,开户单位没有合理解释的,银行有权办理退票手续。(六)各镇(街道)农村管理部门要加强票据使用的检查督促,如发现不按规定操作,逃避监管行为,要联合有关

8、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并予以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