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儒家伦理道德的本原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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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也论儒家伦理道德的本原根据文碧芳近几年来,刘清平先生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儒家伦理的文章[1]刘清平:《论孔孟儒学的血亲团体性特征》,《哲学门》2000年第1卷第1册。刘清平:《儒家伦理:道德理性还是血亲情理?》,《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3期。刘清平:《血亲情理与道德理性的鲜明反差——孔子与苏格拉底伦理观之比较》,《孔子研究》2001年第1期。刘清平:《无根的仁爱——论孔孟儒学的深度悖论》,《哲学评论》2002年第1期。刘清平:《儒家伦理与社会公德——论儒家伦理的深度悖论》,《哲学研究》2004第1期。刘清平:《再论孔孟儒学与腐败问题——兼与郭齐勇先生商榷》,《学术界》(双月刊)20

2、04年2期。刘清平:《从传统儒家走向后儒家》,《哲学动态》2004年第2期。[1],旨在对儒家伦理所蕴含的深度悖论和致命弊端作一检讨,他在这些文章中所反复申述和论证的一个基本论点是:由于儒家伦理既把血亲伦理规范作为一切道德行为的本根基础又赋予它以至上性,故导致儒家伦理陷入难以摆脱的深度悖论之中。刘先生这一论点是否真实揭示和反映了儒家伦理的本来面貌呢?他的这一评判是否公允呢?本文拟将刘先生这一论点置于传统儒家对此相关问题的讨论中来作一探讨,以期能对儒家在有关该问题上的观点有所澄清。一“仁”与道德“心”“性”在刘先生的这一系列文章中,他所一再断言的所谓儒家伦理因既把血亲伦理规范作为一

3、切道德行为的本根基础又赋予它以至上性而使得儒家伦理包含着深度悖论和致命弊端的观点,据刘先生称,是他严格按照《论语》《孟子》经典文本的话语意思进行解读以求尽可能贴切准确地把握孔孟本人的原初思想的结果。为了讨论的方便,那么,先且看刘先生是如何采取他所说的方式来解读孔孟文本而得出儒家伦理主张以血缘亲情为本根的结论的。在文章中刘先生常列举《论语》《孟子》文本中下列话语,“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

4、》),“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刘先生认为,《论语》《孟子》中的这些话语,实际上是把“为仁”植根于“孝弟”之中,以血缘亲情作为实现天下归仁的本原依据(“本”)。当然,刘先生所谓儒家伦理赋予血缘亲情以至高无上的地位的观点也是他解读孔孟文本的结果,为了论证和说明这种观点他所常征引《论语》《孟子》文本中的话语有以下几条:“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子之间不责善。”(《孟子·离娄上》)“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离娄下》)“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离

5、娄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下》)除此以外,他还在他大部分文章里举出孔孟文本中“父子互隐”、“窃负而逃”、“封象于庳”三个案例来论证说明儒家伦理在“仁”与“孝弟”发生冲突时并非“舍孝弟以取仁”,而是“舍仁以取孝弟”。由此看来,刘先生的论点似乎确实是严格依据孔孟儒家经典所得出来的。《论语》和《孟子》作为儒门最重要的经典,千百年来一直为儒家学者所记诵和研读,其中显然以以继承孔孟之学而自居的宋明儒者最为典型,例如,朱熹就曾自称:“某于《论》《孟》,四十余年理会。中间逐字称等,不教偏些子,”[2](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

6、》卷十九,杨绳其、周娴君点校,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年版,第392页。[2]可见,宋明儒者对《论语》《孟子》可谓记诵研读终身。然而,他们对《论语》《孟子》文本的解读却似乎都与刘先生的解读有所不同。就程颐和朱熹对孔孟文本中有关“仁”与“孝弟”的解读和理解来说,据《程氏遗书》卷十八载: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盖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之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本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仁义礼智四者,几曾有孝弟来?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3]《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王孝鱼点

7、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83页。[3]依程颐之见,“仁”即“本”即“性”,“孝弟”即“用”,乃就“事”上说。故他明确指出,“为仁”即“行仁”,有“仁”始有“孝弟”,“孝弟为仁之本”并非指以“孝弟”作为“仁”之本,而是指“仁”乃“孝弟”之本,“孝弟”乃“仁”之用。朱熹私淑二程,他继承和发展了二程特别是小程的思想,据《朱子语类》载:问:“孝弟谓仁之本”。曰:“论仁,则仁是孝弟之本;行仁,则当自孝弟始。”[4](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二十,杨绳其、周娴君点校,长沙,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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