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

ID:33498611

大小:9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2-26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_第1页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_第2页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_第3页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_第4页
资源描述:

《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带薪休假管理,明确休假办理手续,落实公司对员工的关怀,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第三条术语解释“带薪休假”是指员工休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第四条管理职责(一)公司执行总经理负责审批各部门副经理、各服务中心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等以上人员的休假申请;(二)分公司及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本部门员工休假申请;(三)各职能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公司总部员工休假申请。第五条带薪休假:员工转正后可享受

2、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第六条年休假:是指员工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岗位工资的连续休息时间。员工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享有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以下天数均为工作日)如下:(一)司龄满1年未满3年者,休假天数为5天(原规定3天);(二)司龄满3年未满5年者,休假天数为7天(原规定6天);(三)司龄满5年未满10年者,休假天数为9天;(四)司龄满10年未满15年者,休假天数为12天;(五)司龄满15年(含)以上者,休假天数为15天;说明:如因工作无法休年休假者,可选择调休方式。第七条年

3、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得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第八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一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二)员工司龄满1年不满10年的,一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三)员工司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一年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员工司龄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一年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年内休产假的。第九条婚假(一)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结婚手续的转正员工,给3天法定婚假;(二)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条件的,司龄未满2

4、年者,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三)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条件的,司龄满2年(含)以上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四)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后6个月内取假。第十条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亡故,给假5天。第十一条产假(一)女员工年龄未满26岁者:司龄未满2年者,产假90天;司龄满2年未满5年者,产假120天,司龄满5年以上者,产假180天;(二)女员工年龄满26岁未满28岁者:司龄未满2年者,产假105天;司龄满2年未满5年者,产假135天,司龄满5年以上者,产

5、假180天;(三)女员工年龄满28岁(含)以上者,司龄未满2年者,产假120天;司龄满2年未满5年者,产假150天,司龄满5年以上者,产假180天。(四)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凭市级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给予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五)产假天数以“产前产后”天数累计计算;(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此产假。第十二条陪护假陪护假是指公司男员工在配偶生产期间给予的休假。(一)男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在配偶生产期间给予陪护假7天。(二)男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半年未满一年者,在配偶生产期

6、间给予陪护假5天。(三)男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者,在配偶生产期间给予陪护假3天。第十三条哺乳假4建业物业服务总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细则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上班时间每天给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四条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员工,上班时间每天给1小时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的定期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十五条带薪休假审批程序及要求公司员工应提前5天(丧假除外)向所在单位书面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见附件一:《申请休假审批表》),并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批:(一)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

7、含主持工作副经理)、各服务中心经理(含主持工作副经理)的《员工休假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二)公司总部其他员工的《员工休假审批表》经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分公司、服务中心其他员工(含经理助理)的《员工休假审批表》经直接上级审批,接待主管处备案;(四)同一单位副总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同时申请休假。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在每月的第3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休假人员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七条除年休假外,其他假期含每周的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

8、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第十八条性质不同的假期不得连续申请。第十九条公司各用人部门在安排员工年休假时,要对其工作岗位做出妥善安排。第二十条年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休。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时,如无特殊工作要求应批准。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休假期间由于个人行为造成的病、伤、残或引起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后果自负,公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