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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4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本次吸收合并后,发行人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A股证券代码:300186证券简称:大华农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合并方住所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被合并方住所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6号合并方财
2、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被合并方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二〇一五年十月发行概况(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前股数:3,190,000,000股(三)发行股数:435,247,380股(四)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五)每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6.15元(六)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八)本次发行后总股本:3,625,247,380股一、担任董事、
3、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的温氏家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一)自温氏集团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温氏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温氏集团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温氏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温氏集团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
4、温氏集团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温氏集团所有;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温氏集(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团股份。本人若在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愿锁定的承诺: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本人若在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含第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因温氏集团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
5、诺。二、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的温氏家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自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温氏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1三、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非实际控制人承诺:(一)自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也不由温氏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温氏集团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温氏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温氏集团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温氏集团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温氏集团所有。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承诺将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本人若在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
7、)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本人若在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含第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因温氏集团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四、其他股东的锁定安排: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十)合并方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十一)被合并方独
8、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10月8日2声明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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