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12〕2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加快郑州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挑大梁、走前头,把郑州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最佳宜居环境城市,率先走出一条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一、土地政策1.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障合村并城、新型农村
2、社区建设用地需求。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村并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以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以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卷报批,计划优先安排。使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符合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流转条件的,可经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后进行变更登记。2.涉及土地征收的,在土地报批之前,土地储备机构提前做好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准备工作,缩短土地供应周期。市内五区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国有土地收购方案由三级会审改为二级会审,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后,市政府采用签批制,
3、不再通过联审联批会研究。3.合村并城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愿,以不同方式供应:使用国有土地的,以划拨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其中,安置区和社区内用于经营性发展的经营性用地,参照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的商业用房管理。使用集体土地的,按集体建设用地供应。4.合村并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县(市、区)要建立指标交易平台,实行公开有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返还给提供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合村并城安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5.使用国有划拨和出让土地的,按城镇居民分摊发证的办法,把土地分别登记发证到各房屋所有权人名下。使用集体建设用
4、地的,参照城镇居民分摊发证的做法,为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分摊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6.合村并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的土地,集体土地权属采取相应方式处理: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间通过集体土地所有权互换来调整;共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共同用地(共同出地)范围内,确定集体土地共同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随所有权相应调整确定。7.合村并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腾出的建设用地,需要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可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或市投、县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由县(市、区)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实施;由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复垦,经所在地国土
5、资源部门验收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亩给予2—3万的补助;吸纳社会资金,采取BT模式进行复垦。二、房产办理政策8.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的安置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登记手续时,免收办证登记费、工本费。9.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在村民出售安置房时,比照我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的优惠政策,在卖方补缴土地收益金后可直接上市交易。10.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土地上的村民,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城乡一体化的政府住房保障体系。11.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新型城镇化项目安置房屋,办理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书。三、社会保障政策12.凡新型农村社区、合村并城社区居民,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
6、标准,自愿选择城市或农村的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要简化程序,免收办理过程中的各种手续费用。已经完成身份转换具有城镇户籍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尚未完成身份转换仍是农村户籍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对新型城镇化推进区域内人均耕地0.3亩以下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核算;对人均耕地0.3亩以上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70%核算。四、创业就业政策14.人社部门要在合村并城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社会服务站点,每年开发一定的就业岗位向合村
7、并城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倾斜。按照有关政策免费对合村并城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的劳动者进行各类培训。15.鼓励入住合村并城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自主创业,继续将自主创业贷款的个人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五、财税优惠政策16.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财政按人均3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市级财政负担1000元/人,县(市、区)及乡镇财政负担2000元/人。17.对市内五区合村并城项目,市财政将拆迁补偿安置成本(不得高于配套开发出让地块土地收入的60%)拨付各区用于安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