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161789
大小:70.5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9-02-21
《《创新才是硬道理》doc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创新才是硬道理-法律创新才是硬道理裴苍龄(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摘要:《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将“事实是证据”改为“材料是证据”是用西方国家的形式证据观取代了我国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观的倒退。移植的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排除物证、书证来说是反科学的。移植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盖然性标准也不科学,因为盖然性根本不能作标准。移植的“无罪拟制”只是一个既不发生法律效力、更不能执行的虚假拟制。这次修改纠正了起诉不移送案卷的做法,但又允许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这是在侦查中虚构了控、辩关系。以上内容已使我国的证据制度具有了中西结
2、合的倾向。如果按这一倾向继续走下去,中国的证据制度必将以“西化”而告终。我国的目标应当是:不要西化要创新。因为,创新才是硬道理。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证据观;西化;创新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9-0012-17收稿日期:2015-05-11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2015年8月4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作者简介:裴苍龄(1935-),甘肃民勤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方向:证据法。创新才是硬道理-法律创新才是硬道理裴苍龄(西北政法大学,陕
3、西西安710063)摘要:《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将“事实是证据”改为“材料是证据”是用西方国家的形式证据观取代了我国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观的倒退。移植的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排除物证、书证来说是反科学的。移植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盖然性标准也不科学,因为盖然性根本不能作标准。移植的“无罪拟制”只是一个既不发生法律效力、更不能执行的虚假拟制。这次修改纠正了起诉不移送案卷的做法,但又允许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这是在侦查中虚构了控、辩关系。以上内容已使我国的证据制度具有了中西结合的倾向。如果按这一倾向继续走下去,中国的证据制度必将以“
4、西化”而告终。我国的目标应当是:不要西化要创新。因为,创新才是硬道理。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证据观;西化;创新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9-0012-17收稿日期:2015-05-11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2015年8月4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作者简介:裴苍龄(1935-),甘肃民勤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方向:证据法。创新才是硬道理-法律创新才是硬道理裴苍龄(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摘要:《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将“事实是
5、证据”改为“材料是证据”是用西方国家的形式证据观取代了我国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观的倒退。移植的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排除物证、书证来说是反科学的。移植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盖然性标准也不科学,因为盖然性根本不能作标准。移植的“无罪拟制”只是一个既不发生法律效力、更不能执行的虚假拟制。这次修改纠正了起诉不移送案卷的做法,但又允许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这是在侦查中虚构了控、辩关系。以上内容已使我国的证据制度具有了中西结合的倾向。如果按这一倾向继续走下去,中国的证据制度必将以“西化”而告终。我国的目标应当是:不要西化要创新。因为,创新
6、才是硬道理。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证据观;西化;创新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33(2015)09-0012-17收稿日期:2015-05-11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2015年8月4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作者简介:裴苍龄(1935-),甘肃民勤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研究方向:证据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以来,先后于1996年和2012年作了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也由原来的164条增加到290条。相比之下,刑事司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更加
7、细化,也更具操作性。但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留下了一些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必将对我国的司法制度、诉讼制度,特别是对证据制度会产生消极影响。一、实质证据观的大旗不能倒证据是什么?这是一个历来存在重大争议的问题。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法学界和我国法学界先后开展了证据概念大讨论。讨论的焦点是:证据究竟是事实还是事实的反映?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对这个焦点问题作出了响亮的回答,明确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①。这一规定尽管还有可斟酌之处,但它在我国历
8、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指出证据是事实,却是抓住了证据的本质,因而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最大的亮点。然而,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却将这一规定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②,即将原来的“事实是证据”,改为“材料是证据”。这就关闭了原《刑事诉讼法》中最大的亮点。为什么说这一修改关闭了原《刑事诉讼法》中最大的亮点呢?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