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ID:32890576

大小:46.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2-17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_第1页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_第2页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_第3页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_第4页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校园伤害事故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校园伤害事故的分析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兴城市沙后所中学王炎近年来,发生在校园的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出现,学生的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旦在校园发生伤害事故,家长往往失去理性,长期纠缠学校,甚至行为过激,不仅给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那么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学校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这其中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如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学校和相关家庭,也成为法律工作者和教育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

2、大课题。笔者从事学校教育多年,经历过多起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结合实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伤害事故作以探讨,从而使学校和家长在发生校园伤害事故时,能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一、什么是校园伤害事故?校园伤害事故是指中小学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在读儿童,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期间,参加学校或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受到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校园

3、伤害事故的基本特征是:(一)校园伤害事故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受害者主要是在校学习生活的未成年人,至于大学生,既不是义务教育的对象,又多是成年人,没有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一般不包括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内。(二)时间的特定性。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伤害结果必须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等职责期间。(三)地点的特定性。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结果必须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四)结果的特定性。校园伤害事故必须造成幼儿、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事实,包

4、括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准确、科学、合理地定位学校与在校学习、生活的未成年学生间的法律关系,不仅是解决当前校园伤害事故的基础,也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那么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究竟是何种法律关系呢?一般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法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这里又分为监护权转移说和监护权委托说。另一种是教育法上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民法通则»第16条对监护人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法律指定了监护人的范围,学校并未在

5、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之列。监护权的转移,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签订法定的转移合同,而不是随意推定,不能说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学习,监护职责因学生在校学习当然的转给学校。监护权委托说的基础应是学校与家长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而事实上一般的学校和家长之间并没有达成这种合意。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依据具有行政法性质的教育法而成立的教育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学校的基本职能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为了

6、实现这一目的,学校必须履行教育管理的职责,同时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学校与学生之间应当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特殊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等权利义务关系”而并非监护与被监护关系。三、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复杂,类型各异,损害结果也不尽相同。而对于发生在校园的伤害事故,受害人家长往往把矛头指向学校,认为伤害是学校造成的,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到学校吵闹,围困校长、教师,使学校陷于困境。事实上并非所有校园伤害事故都是学校的责任,因此对校园伤害事故进行合理的分类,有利于澄清人们一些错误认识,

7、合理划分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及时准确的解决问题。同时也能使学校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校园伤害事故中伤害主体的不同,以民法上的归责原则为基础,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共同过错责任事故四种类型。(一)学校责任事故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在校学生伤害,学校应当承担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表现为教师、学

8、校员工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采取体罚或其它不当方式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也可表现为学校之物对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学校责任事故,又可以根据校方的过错情况分为校方故意和校方过失两类。1.校方有故意的学校责任事故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和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多因校方人员对学生蓄意的人身伤害而引发,例如直接体罚学生的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